第7章(第3頁)

江淮問道:“多少錢?”

張樂樂道:“三十萬。”

江淮毫不猶豫的說道:“賣。”

張樂樂道:“好,我讓他過來簽約。”

江淮望着張樂樂,玩味兒的說道:“樂姐,你是不是早就覺得我這首歌很适合你那個老朋友了?”

誰都知道一首歌火了,肯定能夠帶給一個藝人巨大的利益。

不僅僅是錢,更重要的是名氣。

有名就有利。

作為夏國的金牌經紀人,張樂樂不會不知道這個道理。

但她絲毫沒有勸江淮,反而告訴他賣版權是賺錢最快的辦法。

若是中間沒有問題,那才是見鬼了。

張樂樂正容道:“是。我的這個老朋友是二十年前紅遍大江南北的臧風。”

“他對我有恩,我一直想報答他。”

“昨天你唱《大哥》的時候,我就覺得這首歌非常适合他。”

“當然,如果你不肯賣,我絕對不會強你所難。”

江淮道:“樂姐,我是個直腸子,說話做事不喜歡藏着掖着。”

“以後再有這種事兒,您可以直接告訴我。”

“一首歌而已,小意思。”

張樂樂點點頭,道:“我記住你的話了。不過,你說自己是直腸子,我堅決不認同。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像你這樣精明的直腸子。”

江淮哈哈大笑道:“我把你的話當誇獎。”

一個小時後,江淮見到了滿臉虬髯的臧風。

臧風是個搖滾老炮,喜歡唱那種大氣狂暴的歌曲。

前身曾經有一段時間非常喜歡他的歌。

可惜,這家夥的脾氣不太好,得罪了人,被公司雪藏了五年。

五年之後,時代已經完全不同了。

臧風徹底消失在了娛樂圈。

江淮挺喜歡這種磊落的漢子,與臧風談笑甚歡。

很快,兩人簽訂了合約。

江淮的卡裡多了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