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第9頁)

饒是風眠洲養了二十多年的好脾氣,每天都能被氣到心梗。

“我不認識路,娘子,若是能帶我走出這裡,我贈你300金,不,500金。”風眠洲忍痛說道,“外加十斛明珠。若是娘子能幫我找到這幾種藥材,我另有重金酬謝。”

他說着取出自己畫的三味草藥,這三味草藥都是世間難尋的奇珍,一味血藤葉、一味鴉羽白,一味南珠子。每一種都是世間罕見,可遇不可求。

“咦,這草藥看的好生眼熟呀。小帝,小明歌。”碧草險些咬到舌頭,連忙改口喊她的名字。

風眠洲眼睛一亮,有戲。這種林深瘴氣重的地方最是能生出奇藥,這一次他來南疆就是聽聞這裡可能有鴉羽白。

明歌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一味草藥正是鴉羽白,雖然名字叫做鴉羽白,但是卻是實打實的紅珠珠,綠葉子,長得像炮仗,她小時候貪吃,在血月崖那邊看到這種草,以為是莓果,摘了一顆就吃,結果疼了幾天,險些去掉了一條小命。

後來阿娘就教她辨别各種草藥和毒藥,以免她葬送小命。

不過鴉羽白十分的罕見,大月國總共隻有兩株,一株在國庫裡風幹成了幹果枯葉,一株險些慘遭她的毒手,後來被阿娘移植到了藥圃裡,還專門豎了一個牌子,寫了“有毒”兩個字!

他要鴉羽白做什麼?這可是毒草。

明歌眼珠子一轉,笑盈盈道:“我可以幫你找這幾味草藥,不過有一個條件。”

風眠洲:“什麼條件?”

明歌使了個眼色,看了一眼在一邊呆頭呆腦的碧草。風眠洲瞬間秒懂。

“咳咳,碧草姑娘,我有些餓了,能不能勞煩你去幫我摘些野果子充饑?”

碧草撇了撇嘴,嘀咕道:“比小花還能吃,一日能吃三頓,還不如丢到血月崖喂秃鹫呢。明歌,我們摘來的果子都被他吃光了。”

明歌連忙安慰她:“碧草最棒最可愛啦,男人一般都不如我們能幹,能者多勞嘛。我也想吃碧草摘的莓果。”

碧草一秒歡喜:“那好吧,那我去摘,明歌,你等我喲。”

小丫鬟一溜煙跑去摘野果子了。

風眠洲:“……”

不是,人一天不吃三頓吃幾頓?他們世家子弟在家中一天可不止吃三頓,還有為什麼

拿他跟一隻兔子比?

他可是玉樹臨風,風靡都城的世家第一公子,兔子,配跟他比嗎?

明歌支走了碧草,這才笑盈盈地說道:“條件就是帶我下山遊玩,管我一年的吃喝住,帶我去遊曆九洲大地,看各地的風土人情,如何?”

下山?管她一年吃喝住?還要陪玩?風眠洲面無表情,他回去之後有忙不完的事情,不過若是她真的能幫他找到鴉羽白,那他也能伏低做小,委屈自己當她的陪玩,畢竟他還要去尋另外兩株靈藥,算是順路。

風眠洲點頭:“可以是可以,不過我們約法三章,去中原之後,你不能對外說你是南疆之人,不能對大月國之事,也不能說我要尋這三種靈藥,凡事都要聽我的安排,外面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要危險的多。”

明歌興奮地說道:“那你就是同意啦?來來來,我們對着大月山立誓,誰騙人誰一生所求皆成虛妄,所愛另嫁他人,還有,還有……”

風眠洲咬牙切齒:“這還不夠毒嗎?還要加什麼?字據契約嗎?”

明歌眼睛一亮:“可以呀,我們對着大月山立誓,立下字據,然後我就帶你離開大月國,我們去闖蕩中洲吧。”

中洲?叫法真是奇怪,她說的應該是中原吧。

風眠洲點頭:“可以。”

兩人趁着碧草沒有回來,立下了字據,風眠洲咬破了指頭,按下了血手印,然後見她眼睛彎彎地看着他,亮晶晶的,頓時說道:“咬指頭,按手印。”

明歌從腰間的錦袋裡掏出一顆莓果捏碎,将指頭染的紅紅的,然後按在了牛皮契書上,得意地揚起下巴:“風眠洲,你們中洲人都這麼笨嗎?幹嘛要咬破自己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