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2頁)

  “彼此彼此……”若雨轉身道。

  “這回真是麻煩你了……”覺哥又道,“算我欠你個人情。”

  “沒事。”若雨道,“要不是我遲到,我們倆已經坐在店裡了,也不會有剛才那事兒。”

  其實她也挺郁悶的,因為在外面找停車的地方很麻煩,所以她是乘出租車來的,路上又遇到了堵車,這才會晚了十多分鐘。

  “總之……咱們還是先進去吧……”封不覺适時轉移了話題。

  “嗯。”若雨應了一聲,兩人便一同行入了身後的咖啡廳中。

第602章

約會(中)

  “所以……是高二那時候認識的嗎……”若雨單手托腮,望着桌對面的覺哥說道。

  此時,他們已坐在了咖啡廳内。而兩人最先聊的話題,自然就是剛才那事兒。

  “那得看你怎麼理解‘認識’這個概念了……”封不覺一邊用勺子輕輕攪動着杯中的咖啡,一邊回道。

  “你說說。”若雨接道。

  “嗯……我在進高中之前,就已經認識她了。”封不覺道。

  “哦?她是名人嗎?校花?”若雨又道。

  “不是,姑且算朵班花吧……這不是重點……”覺哥回道,“重點是,我還沒踏入高中的大門,就已經認識全校所有人了。”

  “哈?”若雨聞言,微微一怔,不過下一秒,她便理解了覺哥這句話的意思,“你……事先做了調查?”

  “對。”封不覺用十分淡定的語氣說道,“初中畢業後的暑假,當我的同齡人們奔走于補習班、網吧、電影院、遊泳池的時候……我卻在做着秘密的、嚴謹的調查工作。”他微頓兩秒,喝了口咖啡再接道,“首先,我通過一些人脈,順利搞到了清越高中三個年級所有學生的名單……”

  “人脈?”若雨疑惑道。

  “對,人脈。”封不覺點頭應道,“教育局裡有我的馬仔。”

  “教育局裡……有……你的馬仔。”若雨似笑非笑地看着覺哥,把他那句話重複了一遍,并接道,“在你十五歲的時候……”

  “是啊……”封不覺應道,“我隻不過是冒充十二歲蘿莉和一個已婚大叔暧昧地網戀了幾個月,從而掌握了一些他主動發來的不雅照和大量不堪入目的聊天記錄……從此他就成為了我的狗腿。”

  “你……”若雨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他。

  “技術上來講,這并不是什麼很困難的事。”封不覺接着道,“很多公務員的信息都可以在官方機構的網站上查到,根據這些内容再去社交網站上找他們的帳号,然後加好友什麼,繼而采取進一步的行動。”他又喝了口咖啡,“呼……反正正經人是不會上鈎的,變态的話……被威脅利用也是活該。”

  “我且不評價你的動機……但你的手段相當于是敲詐勒索吧……”若雨接道,“你做的時候就沒考慮過後果嗎……”

  “哼……我當然考慮了後果。”封不覺冷笑一聲,回道,“因此我很清楚,沒什麼後果……

  當年我是十五歲,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刑法規定,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了上述八種罪外,該年齡段人不負有刑事責任。同時《刑法》明确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請注意,這個條款中,沒有勒索罪。再者,勒索罪的定義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為。但在我的案例中,我并沒有向目标索要任何财務,甚至對方主動提出用錢買回那些照片和聊天記錄,我都表示了拒絕。”

  封不覺一口氣說完這一大段,緩了緩再道:“綜上所述,退一萬步來講,哪怕他報警,也無法對我定罪。相反的……他自己說不定會因猥亵罪被判刑。即使還夠不上量刑标準,他的家庭和事業也都毀了;這種事一旦暴露,他百分之百會被開除公職,而且一輩子在人前擡不起頭來。”

  若雨聽到這兒,也喝了口咖啡,算是壓壓驚:“你從小就這麼邪惡……你家裡人知道麼……”

  “應該不知道吧……”封不覺聳肩回道,“總之,我說這些,就是為了讓你對我當初的行事風格有個概念,接下來你要是再聽到諸如‘人脈’之類的詞……”

  “我不會再追問這些細節了……”若雨直接搶過話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