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6頁)

“然後我就簽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很想進主城學戲,唱戲,否則也不會連續去參加那麼多年的選拔。”李青山的神情逐漸複雜,“之前一直聽說主城裡百花齊放,好幾位名角前輩都在這裡,但來了之後,我發現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樣……

那些前輩,大多都已經不收徒,而且就算我想學,花都财團的合約也一直限制我,每天給我排數不清的演出,當時我每天要唱七八個小時,從早唱到晚,唱的嗓子都啞了,我感覺自己完全變成了他們賺錢的工具。

而且主城裡喜歡聽戲的人越來越少,我再怎麼唱,也賺不到太多錢,更何況這些錢最後都進了花都财團的腰包,最後我甚至連飯都快吃不起。”

陳伶是見識過花都财團剝削的手段的,也可以想象當時李青山過的有多慘……

柳輕煙雖然也身背條約,但她的容貌與舞蹈都能被紅塵主城的大衆所接受,形成潮流,但李青山沒有這個優勢。如果說當時的柳輕煙代表着紅塵娛樂的頂層,李青山則是毫無疑問的底層,無名無财,隻能成為被資本無情壓榨的表演工具。

“被壓榨的不隻是我,花都财團旗下的藝人,有七八成都是跟我一樣的境遇……我在裡面也認識幾個朋友,那段難熬的時光,大多都是一起扶持過來的。

後來,花都财團就倒台了,我運氣好被黃氏财團看中,跟他們簽了新的合約,日子總算是好過了一些。

但是我的那些朋友,有一大部分被北鬥财團蒙騙簽走,這北鬥财團就更離譜了,簽之前嘴上說的很好聽,什麼高分成之類的,結果過去之後分成比例确實高了,但他們還設定指标,隻有賺夠一定數額才能分成,如果沒能賺到足夠多的錢,按照合約還要倒欠财團的錢……

這半年,他們不僅沒有賺到錢,身上的負債反而越來越多,甚至被逼的不得不賣掉在各自老家的祖宅,他們也有人向相關的部門申訴,不過這些部門的人早就跟穆春生沆瀣一氣,根本不管他們的死活。”

李青山的眼中,罕見的攀上一抹怒意,沉聲道,

“這事雖然與我無關,但我實在不忍心看他們受這種苦……他們跟我一樣,也隻是喜歡戲曲或者表演,他們是為了實現夢想來的,不該受到這樣的對待……

所以,我想為他們做點什麼。”

聽到這,陳伶算是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李青山本就熱心腸,做事有自己的一套原則。當時陳伶失去所有技能,暈倒在山林中,與他素未謀面的李青山就毫不猶豫的把他救起,還帶他回家,給他做飯,騰地方給他住宿……這樣的人若是放在古代,絕對可以擔得上“君子”二字。

朋友置身于水火,李青山最終還是選擇自己铤而走險,尋找替他們脫困的可能。

“那你混進北鬥财團……”

李青山張了張嘴,音調不自覺的放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我……我知道這麼做不太好,但我想找到北鬥财團的那些合同,然後一把火燒了他們。”

第560章

戲神道,與戲神道

趁着人家過生日,摸進家裡,一把火燒掉所有合同,這種行徑跟小偷沒什麼區别,甚至更加惡劣……如果有的選,李青山不會願意做這種事,但他别無選擇。

在李青山看起來很不光彩的事情,落入陳伶耳中,後者卻隻是輕笑一聲,

“我還以為你要幹什麼大事……結果就這啊?”

“啊?”

李青山下意識反問,“這還不夠嗎?”

很明顯,如果幹壞事有階位,李青山可能連一階都上不去……而作為“麻煩制造機”,“滅門愛好者”,“金融詐騙犯”,“專業甩鍋俠”,“頂級挑唆家”,“界域毀滅者”的陳伶,絕對能夠冠以九階的頭銜。

對君子李青山而言已經堪稱惡貫滿盈的念頭,在陳伶眼裡,跟小孩子過家家沒區别。

陳伶默默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對你來說,能下定決心邁出這一步,已經很好了。”

李青山沒明白陳伶的意思,他像是想起了什麼,反問道,“對了林兄,那你混進北鬥财團是幹嘛的?”

“沒什麼,就是幹點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