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7頁)

  我按了門口的鈴,但沒有回答。透過窗戶漏出來的火急忙熄滅了。似乎是想通過攝像機确認宋泰源的臉後逃跑。

  嘎吱嘎吱——

  宋泰元把緊閉的門撕開了。接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昏暗的室内。

  “這是非法侵入——!”

  呼聲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取而代之的是什麼東西碎裂的聲音。

  “要多久?”

  “三分鐘以内。”

  劉賢用眼睛掃了掃建築物的上下,回答道。

  “總人數是9個人,5個人在下面,4個人在上面,好像在緊急處理什麼事情。”

  “你能知道這一切嗎?”

  “如果動作很大,即使不集中精力也能大概聽到。下來的五個人,剛剛結束。”

  又傳來砰的一聲,砸碎厚厚的一扇門。似乎還發出了尖叫聲。然後沉默下來。

  “大概過了兩分鐘?”

  樓上的四個人應該有時間聯系。幸好消息傳來,手機打來了電話。

  [它開始移動了。]

  這就是石時明。接着熄滅的建築物的燈又重新亮了起來。正在切斷退路的獵人們進去給被制服的罪犯戴上手铐。上二樓,記者看到站在開門的保險櫃前的宋泰元。戴着手套的手上沾了點血。沒有其他戰鬥的迹象。

  “您沒受傷吧?”

  “···沒有。”

  當然沒有,但是。雖然對金字塔做了很輕松的運動,但戰鬥還是戰鬥,他覺得有點吓人。長咽了一口氣,向保險箱走去。

  “請勿動手。”

  “别擔心。比起那個宋室長。我有一些無主設備,你可能會感興趣--”

  “沒有。”

  得到了堅決的回答。在香港獲得的裝備中,包括瑪戈斯的披肩在内的零星裝備送給了藝琳,而貼刃給了劉賢。可穿戴在人身上的單品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還要配合特性,所以還剩下很多。

  首先,既然是免費得到的,就算沒有價格,希望宋泰源能拿走,但這難道太掩耳盜鈴了嗎?說白了也是贓物。

  “那以後出了不錯的單品,我就低價賣給你,你買不買?”

  “過度打折也觸犯法律。”

  ……難道要相信新人說會給和我一起攻略地下城的人量身定做獎勵,一起玩地下城嗎?在那之前,我們必須改變公職人員獵人合同的條款。讓我拿個人物品吧!這個真的要換。

  最後一次說要請他吃晚飯,但連這個都被拒絕了。公職人員太難對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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