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頁)

有了陳欣的發話,周楊一夥人更加有恃無恐,“聽見沒有,快把錢還給我們!”

對于這個妹妹我也是失望至極。

我知道今天要是不把20萬還回去,他們肯定是還要沒完沒了的鬧下去。

可此刻我手疼腿疼,心中更是難過,已經沒了和他們再糾纏下去的精力。

我拿過手機直接轉了20萬過去。

出了公司,我獨自來到醫院,處理手上的傷口。

期間周楊發了一條朋友圈,炫耀自己的20萬餘額。

我知道這條朋友圈就是他故意發給我看的。

可如果他以為這樣我就對他沒有辦法了,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我直接打電話聯系律師,“我要求追回當初贈予給我妹妹的房産和車輛。”經過一番了解,律師表示我的房子和車子是百分百可以追回來的。

周楊和陳欣是大學同學,在大三時兩人相戀。

自從談了這個男朋友,陳欣原本一個月5000元綽綽有餘的生活費,是完全不夠花,經常還沒過半月便要向我請求支援。

後來我了解才得知,周楊在學校裡吃穿用全部都是陳欣的,自己是分文不掏,因此我對周楊的第一印象就沒了好感。

也幾次和陳欣說過,周楊完全就是拿她在當取款機,讓她長點心眼,可架不住陳欣戀愛腦上頭,想到以後日子是他們兩人自己過得,我也沒有多加幹涉。

直到兩人畢業談婚論嫁,周楊自己家就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沒房沒車,卻硬要讓陳欣在市中心買房做陪嫁。

我媽和陳欣沒辦法找到我這裡,我體恤媽媽也心疼妹妹,便給他出了在市中心的房款。

可當初買房的時候,我也多了一個心眼,沒有寫陳欣的名字,而是寫的我的名字,想着等以後兩人有了孩子,再把房子過戶給他們的孩子。

兩人的婚期一切都商量好了,周楊家卻又臨時加了20萬的車做陪嫁。

當時我就已經不想同意這門婚事了,可陳欣又找到我說,周楊要車子陪嫁隻是面子為了好看,這20萬就當是我借她的,等她拿了彩禮錢就還我。

我不想讓我妹妹為難,便又替她出了這20萬,我承認當我在他們新婚第二天收到這20萬的時候,我心裡還對周楊改變了不少。

可沒想到,結果還真是沒讓我多想。

知道上門好說,依照周楊的性格是絕對不會把房子和車子還給我的,我直接委托律師向法院起訴收回房子車子。

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周楊和陳欣輪番給我打電話,我直接将他們的号碼拉黑。

一個月後,拿到判決書,我直接申請執法人員上門将周楊和陳欣趕出了房子。

時隔一個多月,我也再次見到周楊和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