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10頁)

領頭的是一個叫王叔男子,這男子,一看就是練過的。

那手又黑又硬,絕對是練過鐵砂掌的。

幾個人出去之後,王叔說道:“賭神,你是哪裡人?”

楊小朋說道:“我是華國淮海的。”

“那還是老鄉,我是東海的。”

“你是省城,我經常去的,你怎麼到這裡來的。”

王叔說道:“我是賭錢,到這裡欠了他們的錢,家裡不給我打錢,我就在這裡打工抵錢的,後來還清了,我也不想走了。”

楊小朋聽了之後,心裡想道:那這麼說,這裡的老闆也不算壞啊。

小說裡面,不是動不動就砍手割耳的嗎?

看這個家夥,也沒缺什麼零件。

楊小朋說道:“我感覺這裡,和緬北差不多吧?”

“好多了,這裡還是很人性的。”

“好吧……”

楊小朋心裡想道:人性個毛,我都沒自由了,還人性。

現在搞傳銷的,都不控制人身自由了。

楊小朋看到路上,不時的有幾個人拿着槍。

但是,也看不到打架什麼的。

估計是,一般人膽子小,自動老實了吧。

老王負責給結算,楊小朋買了三套衣服,買了一雙鞋。

也給周子琪買了三套衣服,買了一雙鞋。

然後買了兩雙拖鞋,買了些吃的,和香煙。

日常用品不要買,都是有的。

買好了之後,王叔他們,就帶着楊小朋回去了。

其實,準确的說,應該是押着他回去了。

回去之後,進了院子裡面。

王叔說道:“好了,你可以自由了,馬上就可以吃午飯了。”

楊小朋說道:“午飯在哪裡吃?”

“在宿舍樓的二樓,管飽的。”

“對了,我是不是不可以用手機?”

“對的,是不可以的。”王叔拿出了一個傳呼機,說道:“這個可以當電子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