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第7頁)

  回到張家小樓,盧燦下車後,順手将座椅下的面粉袋提溜出來。

  雖然鼓鼓囊囊,可還真沒多重,老紙幹透後,份量很輕。呵呵,不知道窦存世搶到什麼好書了?

  當面粉袋中的書籍,被一本本拿出來,盧燦有點眼暈。

  第一本是什麼?封面貼片上印有隸書字體《宋刑統》之卷九!

  《大周正樂》是窦燕山的次子窦俨的精心制作,那麼《宋刑統》就是窦燕山的長子窦儀的心血之作。

第382章

獅子張口

  趙宋統一全國之後,疆域比後周要大很多,各地方法令并不一緻,後周的律法明顯已經不符合趙宋的需求。因此,宋太祖趙匡胤敕令時任工部尚書判大理寺窦儀主持立新法。

  窦儀在唐代《大中刑律統》的基礎上,結合五代時期各國的律法,編撰成新的宋代律法,就是盧燦面前的《宋刑統》。該律法一共十二大篇,三十卷,律、令、格、式、敕、典、例,一應俱全。

  律,指的是“正刑定罪”的律法,可以理解為刑律。

  令,指的是“設範之制”,可以理解為重大的規章制度。

  古時候的令涵蓋面非常廣,所涉及内容包括官員的設置、品秩、俸祿、選舉、考課,國家際祀的禮儀,及戶口、田制、賦役、倉庫、廄牧、關市、醫疾等制度方面的規定。

  格,指的是“禁違止邪”的條例,也就是說不能做某些事。

  常說做事不要出格就是這個意思。古代的格,說的是格是皇帝臨時頒布的針對具體違法、違令行為,進行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制敕。

  式,指的是“軌物程事”,也就是做某些事情的規範,相當于現代行政部門頒布的“實施細則”。

  《宋刑統》對後世的影響很大,甚至新中國的立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參考它。

  盧燦手中的這本是卷九《田令》。

  所記載的内容是規範土地的所有權、交易權、租賃雙方的權益,此外還有地主、佃戶、佃農、自耕農各自該負擔的責任和義務。

  書的後半部分,還記錄了合法交易案例、地産糾紛處理的模範,總之,非常詳盡。

  這本書并非窦家自己印制的,而是大理寺官版刊印!

  對了,《宋刑統》還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大理寺刊印并全國發行的律法。它的頒發,促生了一個新行業——訟師!

  窦家後人,擁有一部《宋刑統》藏書,很正常。

  北方的環境,更适合文物的保存。今天的收獲中,無論是雕版,還是本書,如果在南方,一定漚了。

  第一本書給的驚喜太大,讓盧燦對稍後幾本書,略略有些失望,但這不能改變,這剩餘的十四卷書依舊是精品的事實。

  《安陽集》增版卷十四,典型的宋刻本,很珍貴。

  《安陽集》是誰的作品?

  北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詞人韓琦!宋神宗為他禦撰墓碑“兩朝顧命定策元勳”,追贈尚書令,谥号“忠獻”,配享宋英宗廟庭的人物。

  還有一本也非常珍貴,窦家曾毅社南宋時期刻印的《渭南文集》卷二十五。

  《渭南文集》是陸子遹(音玉)編撰整理他父親陸遊的詩詞文稿,一共五十卷。

  其它書籍都是曆書、元曲小調、志怪小說之類的,也頗有研究價值。

  這些書籍中,沒有一枚有收藏章,也就是說,它們很早就被窦家收藏,然後堆積在庫房中,從未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