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頁)

  祝纓道:“你很懂事,是我們不懂事了。你也不必與我這不懂事的說話。”叫關了門,随便他們愛哪兒呆哪兒呆着去。

  管事的沒料到世上還有這樣不賣面子的人,小兔崽子十分難纏!真是年紀越小,越不懂得畏懼!

  正要強行将人帶走的時候,一班差役又趕到了門上:“京兆府辦案!閑雜人等退散!”

  金宅的人都放心了,自稱相府管事的人緊張了起來,所有人都知道京兆府是王雲鶴主政,他派的人來了,事情就得由着他來辦了!

  金大娘子問道:“不是萬年縣嗎?我家官人去了萬年縣了!”

  差役很客氣地說:“原本是萬年縣的案子,然而天子腳下縱火,藐視法紀,王大人十分重視,就接手了。”

  張仙姑也敢說話了:“那這些人?”

  差役又問管事是什麼人,管事也隻好說了。差役道:“正好,苦主有了,嫌犯也有了,你也與我一同往府裡走一趟吧!”

  金大娘子是個命婦,不好跟差役等人一路走,免教人說閑話,最後還是坐了相府帶來的車一同去了京兆府,祝纓親自趕車。相府的人陪在車邊走,管事的給個年輕的随從使了個眼色,這小子一踮腳就跑回府去報信了。

  路上,祝纓給了差役一點錢,向他打聽:“這一家老小,都害怕,不知道案子究竟怎麼樣了呢?”

  差役道:“你們是原告,怕的什麼?如實說就得了。”

  …………

  時隔不久,祝纓又見到了王雲鶴。

  京兆尹相召,金大娘子這樣的命婦也來了,陳萌這樣的公子也到了,連金良都從萬年縣趕了過來。陳萌冤枉得要死,祝纓還要問候他一句:“大公子,你好。”

  事涉官員,京兆尹也沒有公理審理此案,隻在京兆府的大堂裡,給雙方都設了座,讓他們将話說清楚。

  祝家一家三口是普通百姓,沒有座位,祝纓就站在了父母身前。

  王雲鶴還記得她,問道:“你是什麼人?怎麼也在案子裡了?”

  祝纓答道:“我是借住在金大哥家裡的,正遇到了失火的事兒,金大哥早上還在營裡,我就幫忙跑個腿兒了。”

  王雲鶴又問她身份、籍貫之類,必要将她的來曆弄明白——寄住在金良家沒問題,看起來也不像窮鬼,怎麼就不肯認真讀書呢?

  祝纓也老實回答了,是才入京的,并沒有家産。

  王雲鶴又問他與陳萌認不認識、怎麼認識的,是什麼關系。祝纓也不提花姐的事,就說跟陳萌是同鄉,一道上京來的。王雲鶴又問金良與陳萌是什麼關系,金良道:“新任的大理鄭家七郎是我舊主人家的公子,年前他領差南下,剛巧派了我同行,因此認識的。就是前頭鐘尚書辦案的時候,發現了陳相公家二公子詛咒大公子的事情。”

  王雲鶴突然指着祝大和張仙姑問道:“你們的臉上,怎麼回事?”

  這家兒子與父母的氣質迥然不同,父母臉上還挂着彩,王雲鶴懷疑他們是不是經曆了什麼不好的事兒,祝纓入過獄,難道父母也遭遇了什麼?

  祝大和張仙姑在王雲鶴面前畏畏縮縮,話也答得不太全,隻敢說:“叫人給打了。”

  王雲鶴容不得京城治安不好,逼問是什麼事。祝大先頂不住了,他一上公堂腦子就嗡嗡的,舌頭都直了:“是原來的親家,就那馮家。啊、大公子他大姨!”

  陳萌見狀,索性代他答了,說道:“一些誤會,三郎原是我表妹的夫婿。馮家表妹流落在外,一同上京之後想自己争個出身,并不與馮家姨母同住,因此互相不識得。因誤會,又解了婚約。”

  他将自己的辯解之詞也一并講了:“雖有這樣的誤會,我們也并沒有記恨。大人手上的對牌确實是我們府裡的,府裡的對牌有好些,丢失也是有的。那短刀,學生從未見過。禮單上有,也是收進庫房,并不用它的。簪子更是……丢失了的。”

  這也丢失,那也丢失,張仙姑發出一聲輕蔑的冷笑,斜眼兒看他。

  王雲鶴卻知道,陳萌說的,可能是實情。相府家大業大,這些東西不上心是很正常的。王雲鶴辦案卻并不是憑推斷,又或者全憑自己喜好,他又問金良:“還有别的證據沒有?”

  金良道:“家裡還有些痕迹。三郎,你說吧。”

  祝纓将對金良說過的又說了一遍,王雲鶴認真地聽了,問道:“這是你看出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