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4頁)

  “記住,這場官司不能輸!”

  “一定一定...王行長您放心...”

  等到王武離開辦公室以後,徐志強長呼了一口氣,擦了擦額頭的汗,剛才王武在場給他的壓力有點大。

  對于這個官司,他作為法務部部長在了解不過了,肯定赢!

  但是當他看到對方的律師的時候,徐志強不知道為什麼腦海裡突然冒出來一個想法。

  如果對方赢了呢?

  反應過來的徐志強當即拍了自己一巴掌,不可能,對方一個名不經傳的小律所小律師,怎麼可能赢!

  ........

  法庭上。

  蘇白望着于彩霞。

  “審判長...我方陳述已經完畢。”

  于彩霞微微點了點頭,看向李默一席。

  “南都銀行和公訴人還有什麼要進行補充的嘛。”

  李默咬牙切齒的望着蘇白。

  這個蘇白,可真是會扯啊,隻提前兩點,後面的幾點判決絲毫不提是吧!

  李默舉手。

  “審判長,我有疑問。”

第十章

銀行怎麼證明銀行的錢是自己的?

  李默舉起手,向審判長申請。

  于彩霞看向被告方,也就是李默的方向。

  “被告方律師有什麼疑問,可以當庭提出。”

  李默深吸了一口氣,将一審的判決抽了出來:“審判長,我申請對于原告律師的陳述進行駁回。”

  “申請理由。”

  李默将手裡面的一審判決遞給了一旁的工作人員,看到于彩霞将其拿到手裡後,嚴肅開口。

  “剛才原告律師,也就是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不服一審南都初級法院的判決,并陳述了相對應的理由,可是原告律師蘇白,避重就輕,隻講述了判決的前兩點,故意忽略了後面幾點。”

  “判決第三點是,南都初級法院認定,王力在明知那是銀行的财物情況下,依舊選擇使用此财物前往醫院進行繳費。”

  “當事人王力在剛才的表述中描述的很清楚,王力離開了銀行以後,已經脫離了危險,依舊選擇拿錢去醫院繳費,依據此點,可以認定這是王力自己主觀上的判斷。”

  “而不是原告律師蘇白,描述的王力是在緊急避險的情況,我請問原告律師,在你方委托人明明知曉那是銀行财物的時候,為什麼選擇前往醫院,而不是撥打報警電話,将銀行的錢上交?

  或者說,完全等到自己抵達到一個安全的地點以後,再将錢進行歸還。

  但是王力偏偏做出來了将錢用于去醫院繳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