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大翔将案子又重新講述了一遍。
案子是一個青年大學生,在和兩名咄咄逼人的社會人士起了沖突。
在對方的攻擊下。
在商場中,利用手中的刀具,反殺了對方兩個人。
慌忙之中還離開了第一現場了。
最後一點也是最關鍵和最重要的!
離開了第一現場!
殺人離開第一現場,這個主觀行為就很拉分。
很影響審判長的态度。
在一審的判決中,主觀故意殺人,并且連殺兩人,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判處死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條,在不是某些特殊的案例當中,往往伴随着死刑,所以這一條不怎麼重要。
羅大翔又詳細的講了這個案子發生的過程。
蘇白微微點頭。
“羅老師,你對這個案子怎麼看..?”
“這個案子在網上的影響力不小,有人說這是防衛過當,有人說這是故意殺人,根據一審法院的判決的話,需要從正當防衛這個角度去解讀。”
蘇白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的确需要從這個角度去出發,但是...他有其他的想法。
公訴案件,連殺兩個人,造成了當事的兩人直接死亡。
難搞!
難搞歸難搞,他心裡面已經有了大緻的想法,需要确定一下。
這時,羅大翔又繼續提醒道:
“這個案件的影響力,比南都銀行案的影響力還要大一些...是北都高級法院直播庭審。”
“這一次公訴方的律師很厲害,上一次辯方律師從正當防衛,過失防衛這兩點進行出發,就是因為公訴方律師的辯論,沒有得到法院審判長的支持,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不管官司的最後結果怎麼樣,最後我都會給你介紹南都那邊的律法資源。”
蘇白嘴角微勾:“這個案子我不确定能不能判定正當防衛,但是肯定不是死刑。”
對于蘇白來說,既然選擇了接下來這麼一個案子,心裡面已經做好了最壞的判決方案。
能不能勝訴不是關鍵。
關鍵是能勝訴多少。
從羅大翔的辦公室出來以後,蘇白和李雪珍找了一家酒店,住了進去。
下午的時候。
約好和當事人父母簽訂了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