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2頁)

  “我方進行法庭陳述如下:”

  “對于齊豐一案,不應該隻從齊豐造成的結果來看,還應當綜合考慮不法侵害的性質,手段,強度,危害程度和防衛行為的性質,時機,手段,強度以及所處的環境等因素進行出發。”

  “對于庭審的結果判定,要确保司法裁判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也要符合社會公平公正的觀念!”

  “公平公正指的不是結果,而是通過防衛的整個過程來看。”

  “我國法律對于防衛的中止,是否有繼續侵害能力判定的太過于籠統,不利于大衆對于法律正義的認同。”

  “齊豐一案,受到大衆關注的原因就在這一點,不符合大衆對于法律正義的預期!”

  “審判長,我想對此插入一些其他相關内容。”

  蘇白開口。

  林友平敲響了法錘:“同意。”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在針對齊豐一案互聯網短視頻全網播放量,高達數億,其中近期有一個超高播放量,所轉載的視頻中,評論區下面有一則高達十萬餘贊的留言,是這樣講的:”

  “對于齊豐這個案子,我們關注度這麼高的原因,究其原因是因為齊豐代表的是我們大衆的心理。

  誰希望自己受到欺負的時候不能反擊?

  反擊被判定互毆或者是故意傷害的話,那麼我們難道要眼睜睜的看着我們自己被欺負,被欺負完再拿起法律的武器嗎?

  遲來的正義,還是我們想要的正義嗎?”

  “這段話裡面表述的雖然有一定的問題,可是它代表的是我們大衆的呼聲!代表的是大衆的共鳴!”

  “法律的正義不應該傾向于施暴方!”

  “根據我國對于正當防衛的判定,在此過程中,受害方很難去判别施暴方到底有沒有繼續侵害的能力!”

  “對于這個裁定,很難進行判定!”

  “如果說,施暴方對于被害者的侵害,在被害者進行反擊的時候,施暴方意識到了被害者會對自己有傷害,故意停止侵犯,在被害方選擇停止時,施暴方再次對于被害方進行侵害,這個難道不是對被害者傷害行為的加重嗎?”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判定,應當從所處的環境去進行思考,齊豐在當時的環境下,所處的環境就是一個正當防衛的環境。”

  “生命權為第一優先權,不能也不應該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

  “如果站在他人合法權益基礎上的話,那麼他人的合法權益怎麼樣才能受到保護!”

  “借用網友的評論,站在他人合法權益上的權益算是正當權益嘛?”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蘇白陳述完畢,擡頭看向審判台。

  審判台上,林友平聽完蘇白的表述以後,微微皺眉,沉默了數秒:“訴訟方,有關于你方所表述的視頻評論,有證據依據嗎?”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蘇白長呼了一口氣,心裡面的緊張感消失了大部分。

  “有的審判長。”

  蘇白将提前準備好的材料遞交給了身旁的工作人員,再由工作人員遞交到了審判長林友平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