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4頁)

  幾個問題串聯在一起。

  把吳起問的死死的,腦袋蒙蒙的。

  你說你沒有惡意逃避債務,可是對方支付你應有的股權轉讓款了嗎?

  沒有的話,那不是妥妥的沒有支付,不就算是免費贈予了股權,惡意逃避債務?

  要是支付的話,那麼沈廣作為一個被執行人,怎麼有錢支付股權轉讓款的?

  這個證據,需要吳起來提供!

  但問題是,吳起根本拿不出來證據!

  沈廣是一名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财産。

  這也是當初吳起選擇沈廣成為法定負責人和轉讓股權的主要原因。

  本着有錢,我就是不還的理念,他的确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逃避債務。

  面對這蘇白的質問,吳起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于是把目光落在了張曉的身上。

  這一刻,張曉才意識到自己原來的跳進這個坑裡面了!

  被對方帶着走了。

  蘇白把他拉回到惡意逃避債務這個問題上去了!

  審判台上。

  于振洋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被訴訟方,有沒有什麼異議?”

  面對于振洋這個審判長的詢問,張曉長呼了一口氣,看到蘇白嘴角的笑容,知道自己現在已經掉進坑裡面了。

  不過該表的态還是需要表态的。

  “審判長,我方提出異議,我方的合同以及轉讓股權合法有效,不存在主觀上面的逃避責任。”

  于振洋看了一眼證據材料,擡頭望着被訴訟席位上的張曉,微微皺了皺眉:

  “對于訴訟方提出來的,你方有沒有證據證明沈廣實際支付了你方股權的轉讓款?”

  面對于振洋的話,張曉還有些猶豫,但是一想到自己一方的确沒有辦法證明...

  萬一自己說錯話了...

  啧。

  那可不是吳起的事情了,那就是他的事情了。

  張曉搖了搖頭:“審判長,我方沒有證據...”

  “嗯!”

  咚咚咚!

  于振洋敲響了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