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強作為對著作權版權有一定資深了解的法官,聽到雙方的辯訴以後,心裡已經有了大緻的了解和判斷。
咚咚!
敲響了法槌:“經過原被告雙方的陳述,現在對于雙方的争議點進行總結歸納!”
咚咚!
曹立強繼續開口:
“雙方目前的争議點在于,被告方旗下出品的遊戲開心消一消,是否抄襲南遊工作室出品的遊戲瘋狂消消消。”
“争議點的核心問題歸納:是否是遊戲玩法模式的抄襲。”
“原被告雙方,對于這一點是否有争議。”
蘇白:“我方沒有争議。”
陳超:“我方沒有争議。”
咚咚!
“針對于核心歸納問題,雙方具無異議!”
曹立強看向蘇白繼續開口:“瘋狂消消消的三隻小動物連接在一起消失玩法模式,是否是南遊工作室獨創?”
蘇白微微擡頭看向審判台:“瘋狂消消消的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的獨創,在先前我方提交的證據中,有這一方面的證據。”
咚咚咚!
曹立強又看向被告方陳超:“對于瘋狂消消消的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獨創,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若有異議,請提交相關證據證明或者針對其玩法模式提出質疑。”
對于審判長的話,陳超深吸了一口氣!
證明....
拿不出來啊!
剛才的辯訴歸辯訴,但是證明...這個真沒有...
陳超開口道:“審判長,我方依舊保持原看法....”
聽到陳超的話後,曹立強再次敲響了法槌。
咚咚!
“瘋狂消消消玩法模式,是南遊工作室獨創,有争議。”
“但原告方可以提交相關證據,被告方不能提交相關證據。”
審判台上。
審判長曹立強将這個問題咨詢清楚以後,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繼續開口:“對于這一點兒,被告方是否有異議?”
陳超搖頭:“沒有異議。”
接着,曹立強又微微擡頭看向原告席位上的蘇白:
“原告方,還沒有有什麼要補充的證據或者是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