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5頁)

  可是...

  剩下的,萬一.…再敗了,那就算是完了。

  恥辱柱,算是釘的死死的了.…

  原告方席位上。

  蘇白的神情顯得略微有些輕松。

  關于抄襲的界定和判定已經完成,算是已經勝訴了。

  但是關于被告方不當競争的訴訟申請還沒有完成呢!

  不過.…

  這件訴訟案件最難的就是判定抄襲,因為在遊戲抄襲中最難界定的就是玩法抄襲。

  如果不是因為,南遊工作室的玩法是獨創的,那麼這一次想要判定被告方抄襲,根本不可能。

  還有就是!

  被告方的法務法律知識有,也多,但是太高傲了.…

  如果說,能夠仔細研究一番的話,那麼,他想要讓審判長判定被告方抄襲的難度,還需要提升至少30%!

  遊戲抄襲判定結束以後。

  這個案子已經算是勝訴了。

  但還是那句話。

  在白君律師事務所,勝訴隻是最基本的。

  抄襲勝訴隻能算是折斷了被告方的一直會撲棱的小翅膀。

  但是作為成年人了,他兩個都要!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曹立強判定被告方控股有限公司抄襲南遊工作室以後,再次敲響了法錘。

  咚咚咚!

  “針對原告方南遊工作室起訴被告方抄襲判定完成。”

  “原被告方是否就被告方不當競争繼續訴訟或者是達成和解?”

  蘇白深吸了一口氣:“審判長,我方有意願達成和解,但是我方達成和解的條件是。”

  “一,被告方對于其不正當,不公開,不公平的競争手段,對于我方進行道歉,公開道歉。”

  “二,重新上架我方的小遊戲,瘋狂消消消,并且賠償我方的損失。”

  “如果企鵝控股有限公司願意接受我方的和解條件,我方願意和企鵝控股有限公司達成和解。”

  陳超:“?”

  不是,你提出的這個條件,不是赤裸裸的抽被告方的臉嘛?

  這不是相當于我們直接承認了不當競争嘛!

  一旁的孔浩小聲開口:“咱們法務還沒有這麼憋屈過呢,以前都是咱們提出來這種和解要求,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