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停的引導着我方騙保這個話題,沒有客觀的進行陳述和詢問。”
“強烈的引導着我方當事人和我方當事人母親的主觀意願。”
“并且還有一點.…那就是通過我方當事人的描述,全安的法務人員顧斌告訴過我方當事人,要讓我方當事人去自首。”
“自首?為什麼要自首?”
“并且在全安法務提交的證據中,并沒有這一項内容,我想請問全安法務的律師,關于這一點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你們提交的證據中沒有這一點?”
對于蘇白的這又一關鍵性提問,李雙軍沉默了數秒。
最後還是由顧斌回答,因為這個案子是他着手準備處理的。
對于當時的情況比較了解。
至于為什麼提交的證據中沒有這一點?
那當然是他準備了雙份的錄音筆。
一份錄音筆完全記錄下過程,一份錄音筆記錄下部分過程内容。
一份提交到司法部門進行立案,提交給檢方作為證據,一份自己保留。
作為一個法棍來說,這有什麼問題嗎?
并且就算是檢方在經過查驗的時候也查驗不出來有任何的問題。
完全沒有任何的毛病。
再說了,對方也不知道有雙份錄音筆這件事情。
對于這種簡單的事情,還不好處理嗎?
還有就是,蘇白的這個詢問實在是太好反駁了。
為什麼沒有提到這一點?很簡單啊。
那是因為你方說謊啊。
我控告你方說謊了,你有什麼辦法?
你方如果證明自己沒有說謊的話,那麼就拿出證據來啊,如果拿不出證據來,我還告你在庭審上進行虛假的陳述。
你有沒有辦法?顯而易見,沒有一丁點辦法。
所以在聽到蘇白的這個詢問以後,顧斌心裡都笑了。
開口:
“我們提交的證據鍊完整,并沒有修改和拼接的痕迹,這一點是經過檢方的查驗的。
至于為什麼和當事人所表述的不一樣,這一點我方并不清楚。”
“不過我方既然有證據證明,那麼當事人也應該提交證據。”
“否則的話,我方有權利懷疑當事人在庭審現場,故意以子虛烏有的事情對我方進行攻擊,來影響審判的公正性。”
怎麼說呢.…
全安保險的法務,就是喜歡反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