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7頁)

  在李雙軍陳述完畢以後,庭審台上,審判長杜林木微微點了點頭,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針對賠償的事宜,全安保險公司方面沒有異議。”

  “那麼根據雙方所提交的證據以及當初保險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來看。”

  “訴訟方的訴訟申請沒有超出合理的範圍,所申請的賠償在合同賠償的範圍之内,現判定全安保險公司應支付賀東升應得的保險賠償金額。”

  咚咚!

  “雙方有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李雙軍:“無異議。”

  針對于賠償這一點,蘇白和李雙軍都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

  但是雙方也都知道,這場庭審中,最關鍵的時刻要來了。

  那就是針對全安保險公司的控告,是否屬于惡意控告,展開辯訴。

  惡意控告,是屬于誣告誣陷的一種,根據刑法中第243條的規定。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第243條還有最後兩句。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檢舉失實的不适用前兩款的規定。

  有意誣告和錯告檢舉失實。

  前者和後者這兩者之間,最關鍵的在于是否是有意誣告還是錯告。

  兩者之間的區别是有意和無意。

  難以界定的就是其主觀性。

  你說我誣告陷害了,那麼我說我是錯告或者是檢舉失實。

  所以想要确定這項罪行,必須要以其他證據輔助确定,誣告陷害者的主觀性。

  不過.….

  對于這些,蘇白早就已經準備好了。

  現在該判定的都已經判定了,基礎已經打好。

  剩下來的.…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問題了。

  咚咚!

  審判長席位上,杜林木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材料。

  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