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這個辨點的主要辯訴。
主要還是讓其産生連帶責任的關系。
徐志強的這句話,明顯的是在挖坑。
高昂的利息和監管違規沒有必要的聯系性。
如果從這方面進行辯訴的話,到時候銀行直接來一句臨時工,把責任推給個人。
會很麻煩。
等同于偏離了這場庭審的主要矛盾點。
推給臨時工,想的倒是挺美!
緊接着,徐志強繼續開口:
“請問原告方訴訟律師,你方認為我方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依據是什麼..?”
“是根據連帶責任中的哪一條?”
既然從别的地方突破不了,那麼徐志強隻能從法律法規方面進行入手。
來實現現在的逆風局勢。
面對徐志強的提問,蘇白不假思索的反問一句:
“根據合同合約,銀行監管不到位,甚至是違規發放,不是銀行的責任嗎?”
“南都銀行和南建地産是什麼關系?”
“根據合同。”
“地産公司需要向購房者保證按時交付住建商品房。”
“而銀行由于提供了貸款,對于資金進行監管,那麼也需要對于購房者的購房資金進行負責。
根據連帶保證責任,南都銀行和南都地産方面都需要對購房人的交房承擔一定的責任。”
“如果在此過程中,銀行沒有做到對監管資金的保護,那麼造成了房子的爛尾,就需要負一定的連帶責任。”
徐志強反駁:“可是銀行隻需要對監管資金負責就可以了,銀行并不能左右房産是否爛尾...”
蘇白開口:
“銀行如果不違規發放監管資金,對資金進行嚴格的監管的話,南建地産有限公司,會将監管資金進行挪用嗎?監管資金不挪用的話,會出現爛尾的情況嗎..?”
“請銀行委托代理人,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徐志強:.….….
他還沒有開口進行反駁。
審判長席位上,朱和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對于雙方的辯訴,實際上已經進入到了最終的辯訴階段了。
在這場庭審以及辯訴的過程和結果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