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問的就是銀行方面需要承擔的責任百分比的問題。
面對朱和的詢問,李明飛沉默了幾秒,随後開口:
“這個.…我覺得銀行方面的話,應該要承擔次要責任吧。”
“雖然是在監管資金方面出現了問題,但是主觀上還是房地産公司進行資金上面的挪用.…”
“說實話,就算是銀行方面不進行違規發放資金的話,那麼房地産公司還是有辦法進行資金上面的挪用,想要全方面進行監管的話,很難很麻煩。”
“不過這一次,南都銀行違規發放資金,這的确是一件非常重大的違規事件。”
“我個人認為,在這場庭審的判決當中,南都銀行方面需要承擔百分之25到30%的責任。”
“嗯!這個和我的看法差不多。”
朱和點頭認同了李明飛的觀點:
“關于判定銀行責任劃分和具體承擔多少這方面,王冬,你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想法嗎?”
王冬搖了搖頭:“我沒什麼不一樣的想法,我覺得百分之25到35%的這個責任劃分非常的合理。”
“那你對原告控告房地産惡意逃債的行為怎麼看?”
面對朱和的詢問,王冬沉默了幾秒,沒有進行立即回複。
朱和其實對于這一點,心裡面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他一開始了解過蘇白,本以為蘇白會繼續延續這個送人的傳統。
可是,根據目前的庭審情況來說的話,肯定是不可能判葉正歡有罪的。
對于惡意逃債的這個行為.…
朱和心裡有個大緻的判斷,不過還是想聽一下王冬這個在地産糾紛方面有一定建樹的審判員的意見。
王冬喝了口水,然後闡述了對于這個控告問題的看法。
“關于原告方對南建地産的控告估計也就惡意逃債這一點有争議了。”
“說實話.…我認為這個控告的話,其實是有一定的依據的。”
“不過這個依據并不完善。”
“但是咱們法院判決的話,需要依照證據,并且咱們還是最高院,判決更應該按照證據說話,而不是按照主觀上的依據說話。
“對于南建地産的實控人葉正歡判定其挪用監管資金,追回相應的監管資金,這一點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如果說惡意破産或者惡意逃債的話.….”
“我覺得在證據上可能有點不足….”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嗯!”這個時候李明飛也接話了:
“這一點的話,我認同王冬的觀點,如果真的判葉正歡惡意破産和惡意逃債的話,的确會有一些證據上面的不足。
因為原告所提出來的惡意破産和惡意逃債,并沒有輔助性的證據,單單憑借主觀去進行判定的話,基本上不可能實現。”
“對。”王冬繼續說:“還有就是這場訴訟是民事訴訟,不涉及到刑事責任的問題,就算判定惡意逃債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