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第1頁)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别代理。”

  特别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将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别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東城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豔,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于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于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緻其倒地昏迷,住院,産生了巨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确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隻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