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别代理。”
特别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将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别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東城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豔,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于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于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緻其倒地昏迷,住院,産生了巨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确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隻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