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第6頁)

  蕭峰:“沒有異議。”

  咚咚!

  “既然雙方沒有異議的話,那麼根據這個點開始進行雙方的辯訴吧。”

  “原告先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我方認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沒有人看到我方當事人陳美霞是不是張大虎撞的,但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将人扶起來。”

  “那麼好.…”

  “再根據我方當事人陳美霞的說法,她是被張大虎撞的。”

  “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來講的話.…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所以我方認為我方的要求合理.…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主張我方的法律權利。”

  怎麼就叫做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法律的權利了?

  蕭峰在将話講完以後,蘇白立刻抛出來了一個觀點。

  “什麼叫做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陳美霞的表現已經非常的明顯了,就是想要錢。”

  “她的主觀必要就是找一個人承擔她的醫療費用和後續的治療費用,并且以精神上的損失作為訛詐。”

  “說白了.…對方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詐騙行為。”

  “再說了.…”

  “無論是原告當事人還是我方的被告當事人,雙方都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張大虎是否撞人了。”

  “你方當事人.…一口咬定張大虎撞人了,那麼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吧?”

  面對蘇白的質問,蕭峰反駁道:

  “可是你方也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沒有撞人,但是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将陳美霞扶起來了。”

  “通過這一點,可以進行推斷,是張大虎把陳美霞撞倒的。”

  “你方有證據能夠表明,你方沒有撞人嗎?同樣沒有證據!”

  “即,被告方不能夠證明自己是否撞人。”

  對面這完全都是胡攪蠻纏了.…

  被告方不能證明自己是否撞人,意思就是被告方撞人了?

  這是什麼說法?

  身為一名民訴律師,誰不知道誰主張誰舉證啊?

  你告我,你就得拿出事實依據來啊,你拿不出事實依據來,你在這猜測什麼?

  可是對方偏偏不提出來,非要扯到其他方面,提出你沒證據,就是你撞的。

  蘇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