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5頁)

  因為根據證據和吳國興的口供,經過驗證,第一個因素和第二個因素,王媛的确全部符合。

  “沒有意見。”

  “不過在這裡,我想強調一下,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在法律上沒有因果關系。”

  ???

  有沒有因果關系是你說的算?

  你天天拿一個主觀來說事是為什麼?

  你之所以拿主觀來說事,而不拿客觀的事實依據來進行陳述。

  還不是因為你知道,從客觀角度來講的話,這場訴訟王媛肯定會敗訴。

  所以一直從王媛的主觀因素上面去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論述。

  事實上,隻講主觀而不講客觀事實,那就是在耍流氓。

  主觀,是通過客觀的實施條件去論證的,而不是你說我的主觀是什麼我的主觀就是什麼。

  如果審判長通過你的陳述,認定你說的主觀是什麼,主觀就是什麼,不通過客觀因素進行論證,那可能嗎?

  根本不可能!

  面對魏浩的話,蘇白懶得反駁,而是繼續進行補充陳述。

  “根據客觀角度中的第三點來論述:”

  “在這個案件中,指的是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之間有沒有相對應的因果關系。”

  “首先,方智慧的死亡是由于王媛當時的男友吳國興而造成的直接因素。”

  “在案發前。”

  “王媛知道在那種情況下吳國興有想要施暴的可能性,依舊讓方智慧對吳國興進行勸阻,并且不告知方智慧當時的情況,屬于隐瞞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王媛應不應該對方智慧的死亡負責?”

  “刑法因果關系是一種人的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聯系。”

  “如果當時王媛通知了方智慧,将相關的情況告訴方智慧的話,那麼方智慧還會不會接受王媛的請求?”

  “是不是有一定幾率不會?”

  “如果告知了方智慧,方智慧還接受了,那麼,王媛不用承擔責任。

  因為方智慧默認了自己的行為不會發生意外情況或者是默認了自己的行為由自己承擔。”

  “可是王媛這種情況明顯屬于隐瞞,屬于故意不告知,造成了方智慧身亡的結果,産生了刑法上的因果。”

  “即,對于方智慧的死亡,王媛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構成過失緻人死亡。”

  “同時。”

  “我方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問題,想要提出來并針對被告方當事人和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進行詢問。”

  “第一:王媛在明知道吳國興有犯罪行為和意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