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從吳國興這個當事人這裡尋找了一些突破點,但是由于沒有具體的實際證據全部被審判長駁回了。
導緻了,最後二審維持一審的判決。
王媛依舊被判了四年的有期徒刑。
剛宣判完,還沒有結束,王滿華直接愣了,質問楊強:
“楊律師,你不是做出承諾,保證能夠勝訴讓我女兒無罪釋放嗎?”
“現在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判決是什麼意思?”
“你說話不算話是吧?!”
對于這種情況,楊強顯得很淡定:
“我什麼時候做出承諾,保證讓你女兒能夠無罪釋放?”
“有證據嗎?”
“再說你老婆簽的合同上面,你有沒有看到?
咱們都是按照訴訟代理合同來走的,我是不是代理你這個案子了?二審的訴訟是不是打完了?”
“咱們的合同内容是不是完成了?合同上哪一點寫了我需要勝訴?”
“你沒有證據,你這就是對我人身進行誣告,我告訴你,我有權利對你追究法律責任的!”
面對楊強的話,王滿華整個人都愣了。
???
這是什麼情況?
好家夥,現在自己要追究律師的相關責任,對方直接對他人人身進行誣告?
這不是倒打一耙嗎?
碰到無良律師了?!
口頭保證承諾,現在自己質問對方,對方反将一軍?
證據.…
誰能想到留這個證據呀!
說實話,王滿華還真沒有證據,愣神了一會兒,腦海中突然浮現出來一個想法。
這TM不就是律師詐騙嗎?
不僅沒找到一個好的律師,反而被詐騙了律師費?
庭審的直播還在繼續,某些法評人的直播間直接笑麻了。
“這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遇上職業律師詐騙了?可是人家庭審訴訟打了,合同簽了,你律師費也交了,任務完成了,有沒有好心人能說一下,這算不算詐騙?”
“估計不算。”
“這個律師好像是職業幹這個的吧?既然幹了這麼多次了,那麼肯定是挑不出其他毛病了!”
“哈哈哈,這個律師也是真的牛批!沒想到看個庭審直播竟然能夠遇到這種事情,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