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訴訟代理律師:“不申請回避。”
“各方不申請回避,那麼開始進行庭審的下一環節,”
“請檢方開始陳述你的上訴理由。”
“好的審判長。”
呂安稍微整理了一下材料後,将目光放在了被告當事人陳斌的身上,不過是停留了幾秒後又重新看向自己的訴訟材料。
“審判長,我方的上述理由如下:”
“第一:我方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斌,在自己家中,主動持有家中的刀具對李飛和徐冰兩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導緻其死亡的結果。”
“其中李飛當場死亡,徐冰則是在救護人員到來,将其拉往醫院的過程中,停止生命活動。”
“經過法醫鑒定,這兩人死亡的主要因素和主要責任都是由陳斌造成的。”
“同時,還有三人重傷,經過醫院的診斷,證明表示三人都達到了法定的重傷程度。”
“根據我方提供的證據和材料中有詳細的說明。”
“另外.…我方認為,在這一過程中,陳斌的主觀性就是為了進行故意傷害。”
“并且造成了兩死三重傷的後果,已經構成了相當嚴重的故意殺人。”
“即,我方認為陳斌涉嫌故意殺人,申請法院進行判決。”
“推薦刑期:死刑。”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呂安在陳述完以後,微微擡頭看向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席位。
對于這種案子,對方基本上沒有什麼可以反駁的餘地。
殺人是事實,陳斌的殺人行為又不是在李飛和徐冰兩個人的攻擊中進行的。
他就不信對方還能搞一個正當防衛。
說白了,就是他不認為這場庭審對方能夠勝訴。
呂安對蘇白的相關信息有過了解。
因為齊豐案就是對方勝訴的。
并且高院還以正當防衛判處了齊豐無罪。
可以說蘇白的訴訟水平很高。
可是.…
這個案子和齊豐案可大不一樣.…不可能用正當防衛這種理由和借口來進行反駁吧?
呂安認為,對方極有可能會用激情犯罪和情緒性犯罪以及情理之間來對陳斌進行辯訴。
不過這些隻能稍稍的減緩一下陳斌的刑期。
最多也隻是判定一個死緩。
至于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