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10頁)

  發家緻富啊!

  作為小富婆,缺錢嗎?

  壓根不缺。

  在李雪珍的觀念裡,沒有人會用婚姻來獲取利益。

  但現實中..這玩意不僅僅有個體,甚至還有團體...

  以前他在辦案子,有一個類似的案子,他和相關的執法人員聊過這個問題。

  騙婚的。

  流竄作案的,很多!

  大部分都是以團隊作案的形式在各地進行流竄。

  針對的也是那些讨不到老婆,但是常年外出打工有一定積蓄,攢了幾萬幾十萬的光棍男人。

  以往的騙婚大多是以這種形式出現的。

  不過現在的方式很多了….

  結個婚掏空家底,然後過個一年離婚。

  分走一半财産美滋滋。

  并且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以上是騙婚的大緻流程,可是人家騙婚隻是為了騙錢,張同偉這個是直接把人給送進去。

  說實話,的确離譜了!

  呼...

  面對李雪珍的這個問題,蘇白輕呼了口氣:

  “不理解很正常,隻要記住我教你的就可以了,接取庭審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一定要看證據,不能看委托人的言辭,不要抱有太大的同情心。”

  “奧。”

  “我知道的蘇律師,蘇律師你說過,有些委托人喜歡賣慘,明明是壞人,不占法理的,卻裝出無辜的人是吧?”

  蘇白笑了笑:“對,以後你轉正,自己正式接取案件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奧。”

  李雪珍點了點頭。

  同時在心裡面默念,轉正怎麼了?

  轉正了就不能當蘇律師的助理律師了.….

  不當了...

  肯定不行啊!

  自己實戰水平和蘇律師可差的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