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6頁)

  在一般的侵犯案件中。

  大部分所采用的是口供案。

  所以在這個案子裡面,陳樂不認為張同偉沒有刑事責任。

  再有。

  陳樂也不認為肖麗麗會坑自己。

  所以,面對蘇白的提醒,陳樂沒有放在心上,依舊開口:

  “這次案件我雖然是援助律師,但是可以代表委托人。”

  蘇白笑了笑,沒有說話。

  審判長席位上,李永春看了一眼陳樂,想要開口說話。

  但随後搖了搖頭,什麼都沒有說。

  敲響法槌。

  李永春針對雙方的辯訴開始進行總結。

  一般的侵犯案件,大部分都是口供案,依舊受害人的口供再加上,一些輔證進行判決。

  可是...這個案子相對來說,的确有些特殊。

  畢竟,按照蘇白的質疑。

  哪有準丈母娘拿着錄音筆去詢問自己準女婿的?

  這情況顯然不太正常。

  話說回來,這情況雖然不太正常,可是法院判決是講究答辯和證據以及事實的。

  被告方如果拿不出來有力的證據,和反駁觀點,那麼這個案子...張同偉依舊有罪。

  理清思路。

  李永春開口向被告方席位詢問:

  “被告方,控告方已經解釋了相關的問題,現在請你方進行陳述。”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開始進行陳述。

  “審判長,我想請我方當事人描述一下案件的細節,以及當初發生時候的具體情況,是否違背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被告方當事人張同偉,開口描述吧。”

  “好的,審判長。”

  張同偉深吸了口氣,看向蘇白:“從什麼地方開始描述?”

  “從你當天晚上和肖麗麗在一起的時候開始進行描述。”

  “好的..”

  “當天的情況是這樣的...我那個時候和肖麗麗吵完架和好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