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3頁)

  “這是我方所補充的内容。”

  啧啧.…

  多方面?

  從什麼多方面去考慮這些因素?

  剛才已經不是說的很清楚了嗎?

  張同偉已經将過程詳細的陳述了一遍,肖麗麗又沒有進行反駁。

  什麼叫做有沒有一種可能?

  你在這裡虛空想象是吧.…?

  讓審判長站在女性的角度去考慮。

  在法律上,男女是平等的審判長,無論站在男方和女方的角度去考慮,那也需要站在事實的依據上去考慮。

  陳樂的這段陳述,說好聽點是作為援助律師,不太懂庭審經驗。

  說難聽點。

  這完全是在質疑審判長的判定,和去否定法律人人平等的基本。

  審判長李永春沒有回答陳樂的問題,而是将問題抛給了蘇白。

  “對于控告方的陳述,被告方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這不,機會來了。

  蘇白點頭:“審判長,我方認為控告方所陳述的完全沒有任何的依據。”

  “我想問問控告方律師一個問題,你認為肖麗麗沒有必要拿自己的清白去控告張同偉的理由是什麼?”

  陳樂沉默了數秒。

  蘇白笑着繼續開口:“控告方律師所認為的是,因為出于自身的出發點吧?”

  “是因為社會的常識性問題?”

  “但是控告方律師能不能考慮到一個前提因素,那就是肖麗麗,為什麼要去控告張同偉?”

  “肖麗麗如果是因為被強迫的,為什麼在先前和張同偉發生關系的時候不立刻進行立案,而是在這一次進行立案?”

  “通過這一點來看,事實不構成絕對性,通過常理判斷也不符合事實的依據。”

  “那麼肖麗麗卻控告張同偉的原因是什麼?”

  “先從張同偉和肖麗麗發生争吵開始。”

  “雙方發生争吵的原因,是因為兩人就結婚的關系,以及結婚的條件,産生了争執。”

  “導緻了發生争吵….”

  “而産生争執和發生争吵以後,又出現了什麼情況?”

  “又出現的是肖麗麗主動道歉,并且又主動到了張同偉家裡面。”

  “這一切都是肖麗麗進行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