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回答,誰會相信?
先不講别的,一般人誰會冒着被處分和被開除的風險,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身作為執法者,就應該嚴格執法。
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
沒有必要再繼續詢問下去。
方世軍和馮向濫用職權的行為,在剛才的陳述中,從側面已經證實。
他最關心的是第一個問題,方世軍和馮向的違規執法,是誰讓他們這麼做。
隻是.….
兩個人都不願意開口,那就沒辦法了。
可能還是需要檢方繼續深入的調查才能發現。
審判長席位上,徐浩敲響法槌,看了一眼訴訟材料,又看向林深:“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的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林深:.….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咚咚!
徐浩微微點了點頭,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那麼事情就簡單多了。
“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由于涉嫌違反執法管理條例,進行跨省非法抓捕。”
“對于自身的職能,沒有做好相應的規範作用,以本身自身的職能涉及非法行為。”
“現判定:兩人涉嫌職權濫用。”
“被告方以及被告方委托律師有沒有什麼意見?”
林深:.….
他能有什麼意見…?
實際上,在方世軍和馮向兩人涉嫌違反執法管理條例,并利用自身職能去進行抓捕,僅僅這一條。
就屬于職權上面的濫用。
對于這一點,林深心裡面非常清楚。
但是咱的律師費要證明一下,不是白拿的。
所以在開始的時候,稍微的表演了一下。
面對審判長的判定,林森看了一眼自己的兩位當事人,又看向審判台席位:“沒有異議。”
聽到自己的委托律師說沒有異議,方世軍和馮向兩人臉上寫滿了着急。
不是.…
怎麼就沒有異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