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第2頁)

  面對休庭的調查審理和提起公訴,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表情顯得很不自然。

  面對指控的内容,兩個人承認了。

  但是顯然兩個人并不認罪,也不認為自己有過失犯罪行為,聘請了廣州的刑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

  ....

  庭審場上。

  王雷針對本次案件再次開庭審理,并且補充了兩名被告人員的犯罪行為。

  “針對于檢方提起的對于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過失犯罪行為,兩人有沒有什麼想要進行補充的?”

  兩人的辯護律師在本次庭審當中做的是無罪辯護。

  過失犯罪行為的定義方唐和董冰兩名律師分别進行了解釋。

  在主觀上的認定,方唐和董冰兩個人不屬于過失犯罪的行為。

  隻是在自身的行為範圍之内,沒有預料到相應的結果,一時沖動而造成的影響。

  對于這些,審判長王雷沒有聽取太多。

  還是詢問了控方蘇白的意見。

  在本案的審理調查階段,蘇白參與了,但是沒有參與進去太多。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隻是一名律師,而涉及不到司法身份的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通常情況下,如果在沒有司法介入的情況下,律師想要調查取證有非常大的難度。

  蘇白進行陳述的内容,主要觀點是,申請駁回意見。

  “審判長.…”

  “首先我并不認定對方無罪辯護的意見,因為對方有着明顯的過失行為。”

  “同時….在本案的調查當中,方唐和董冰兩個人明顯有着阻止司法調查的情況。”

  “并且與犯罪嫌疑人徐峰等人進行串供行為。”

  “根據檢方的調查,徐峰等人先前為什麼沒有将事情的經過說出來?”

  “而是選擇隐瞞?”

  “在這裡,我想請問被告人徐峰,一開始你為什麼選擇隐瞞,并且和另外兩人進行串供?”

  “為什麼選擇主動認罪認罰?”

  “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

  徐峰給出的回答也非常的老實,原因就是方唐告訴他,隻要隐瞞了物證這一情況。

  他們就不算是持械緻人死亡,并且給他科普了相關的法律知識。

  持物緻人死亡和因為鬥毆發生的沖突。

  兩者之間的量刑有着很大的區别。

  所以他們就選擇了隐瞞,一開始進行的挺好,因為他們願意口供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