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第1頁)

  “按照法定程序來講,林棟的父母有權讓法醫進行屍檢的鑒定,但是為什麼在一開始的時候要進行百般的阻攔?”

  “如果沒有司法部門的介入,那麼林棟是不是一直都做不了相關的司法死亡鑒定?”

  “還是說,是為了掩蓋自身的責任,甚至想要放任徐峰等三人的故意緻人死亡的罪行?”

  “我隻想請問被告方方唐和董冰這一個問題!”

  “為什麼要在一開始的時候拒絕進行屍檢,是想掩蓋自身的責任問題,還是想要幫徐峰等三人逃脫法律的責任?”

  “請被告方當事人進行回答!”

  林棟死亡,第一時間沒有進行公告,并且還阻攔當事人的親屬進行法醫鑒定。

  顯然有着巨大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什麼?

  很多人都很好奇,并且也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蘇白問這個問題,是在場庭審中最關鍵的,也是針對故意性進行判定的一個條件。

  過失緻人死亡,這個判定是肯定需要判定。

  但是蘇白剛才提問的問題是必須要弄清楚的。

  為什麼?

  因為這涉及到故意性。

  既然不是故意的,那麼根據所做的措施來看,為什麼第一時間不通知真正的死亡原因,而是以心髒病進行掩蓋?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

  自身疾病涉嫌死亡的相關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

  明明不是以心髒病這種自身疾病死亡,而是被外力重傷導緻的死亡結果。

  為什麼會出現通告是心髒病突發導緻的死亡結果?

  掩蓋責任還是掩蓋罪行?

  亦或者是為了掩蓋責任而掩蓋罪行?

  在蘇白将這幾個問題抛給方唐和董冰以後。

  方唐的臉色微變,董冰的臉色也突然變得異常難看。

  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

  庭審場外,面對蘇白的這一問題,又将大家拉回到了讨論的中心。

  因為這個話題非常的具有讨論性!

  為什麼?

  因為這涉及到每個人對于法律權益平等的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