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6頁)

  這一點,檢方的确沒有在庭審上面提出來。

  被告方提出來,這一點是基于既定的事實。

  隻是在庭審場上,暫時還沒有進行判定。

  緊接着,秦勇看向檢方。

  對于這一方面的判定,是由檢方也就是公訴人和被告方當事人産生的讨論。

  秦勇開口:“請檢方進行答辯。”

  聽到審判長的開口,唐亮微微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而後又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方并不認同被告方的這一觀點。”

  “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一點:在剛才的質證環節中,通過詢問已經很明顯的了解到了廣有志,已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鍊,并伴有故意傷人的主觀意圖。”

  “第二點:見義勇為的行為與故意傷害的行為并不沖突,兩者之間沒有特定的關系。”

  “也就是說就算是廣有志有見義勇為,但是他對于王強造成了傷害,并且是實質性的傷害,那同樣屬于故意傷害。”

  “不能因其見義勇為的行為,就忽視了他本身的故意傷害行為,這樣這樣進行認定是錯誤的。”

  “第三:廣有志是否屬于見義勇為的行為需要待定。”

  “以上是我方的觀點。”

  “基于以上三點,檢方并不認同被告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觀點。”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唐亮的陳述觀點也非常的簡單,那就是——

  見義勇為歸見義勇為,但是故意傷人是事實造成的,傷害也是事實,不能一概而論。

  并且廣有志,是否屬于見義勇為的行為,待定。

  以上就是唐亮陳述的觀點。

  面對以上幾點,蘇白開口反駁。

  反駁的第一點就是從廣有志,是不是屬于見義勇為的行為進行的。

  剛才他已經陳述過見義勇為行為的構成。

  見義勇為行為的構成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所以蘇白直接申請法院對于廣有志是否屬于見義勇為進行判定。

  “審判長,我方并不同意檢方對我方的認定。”

  “針對第三點而言,根據相關執法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被王強欺負那個女性的口供而言,我方明顯是屬于見義勇為的行為。”

  “我申請對于我方當事人廣有志當時的行為進行判定。”

  “判定結束後.…再繼續針對本案的其他情況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