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4頁)

  蘇白望着網絡上的輿論微微笑了笑,不錯!

  在庭審沒有結束之前,他就讓李雪珍提交了監察審查。

  提交監察審查的理由就是見義勇為不構成故意犯罪,為什麼廣有志這個案子會被提起公訴,并且是以故意犯罪的名義。

  合理的懷疑公訴人。

  所以在案件結束的第一時間,唐亮就被帶走了。

  唐亮懷疑的沒有錯,這個案子的确是蘇白進行提交的監督審查。

  隻是.…

  他可能也想不到,蘇白會在還沒有進行庭審之前就提交了這件事情。

  啧啧.…

  蘇白估計,如果監督審查的人不洩露舉報人的姓名,那麼唐亮完全不可能猜到是誰進行提交的監督審查。

  事實證明,蘇白在一開始提交監察審查,是完全做對了的。

  他不知道唐亮在這個案件當中扮演着什麼角色,有沒有拿王強的錢。

  但是根據唐亮在庭審場上面的表現,能夠明顯的看出來對方是刻意的在針對着被告方當事人,也就是廣有志。

  甚至在庭審上弄出兩個巨大的錯誤點,也要來控告廣有志。

  什麼仇什麼怨啊?

  甯願自身犯錯,也要把廣有志弄進去。

  就從這一點來看,說沒拿錢,蘇白都不太敢相信。

  隻是.…唐亮是不是真的拿錢了,他不知道。

  先不說其他的,依照庭審場上的表現,就必須得讓他接受監察審查。

  要不然的話.…

  萬一讓其他人在庭審場上碰到了,怎麼辦?

  再有就是.…

  他能夠看得出來,在這場庭審的最後判決當中,唐亮明顯的不服從一審判決。

  不服?想要進行抗訴?

  太簡單了.…

  你要是能扛得過監察審查的話,你再提起二審。

  如果說連監察審查都扛不住,或者說自身有一定問題的話,那麼二審就不要再想了。

  或者說,監察審查扛過了,依照唐亮在庭審上的表現,也不可能再去提起二審了。

  有極大的可能會坐上冷闆凳。

  事實上。

  和蘇白估算的有一定的偏差,但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