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可想而知。
等同于說前功盡棄了。
不過好在在法院方面,沒有出現什麼其他的事項。
很快,蘇白和李雪珍兩個人在等候室内等待。
工作人員在開庭前夕,将兩人帶到了庭審場上。
伴随着書記員宣讀完庭審紀律和相關事項,合議庭成員入場。
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長關東風望着訴訟材料,緊接着,在庭審場上環視了一圈。
本次庭審。
在他看來,這場庭審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主要的焦點是在于.…
孟子義,是判死刑還是判死緩,緩刑兩年。
本次開庭審理之前。
關東風就這個案件已經和合議庭成員以及法院方面的人員進行過商讨。
因為這個案件在雲省内,司法部門内的影響力還是比較大的。
為什麼?
因為本案涉及到的幾人都是司法部門的相關人員。
在案情上面比較惡劣。
所以對于這個案件比較重視。
因此,關東風對于這個案件也進行過了提前的了解。
說白了,就是心裡面已經有了大緻的判定。
法槌敲響。
關東風開口:“本次庭審為孟子義故意殺害其妻子和其情人二審庭審。”
“依照被告方委托律師提供的新的證據,來為孟子義進行無罪辯護。”
“現在請被告方陳述一下新的證據的法律意義以及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聽到審判長的話後開口陳述:“我方提供的新的證據,以及法律意義,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我方當事人的表述,我方當事人并沒有殺害他的妻子顧喬和其情人謝偉。”
“按照我方當事人的表述來看,我方當事人在顧喬和其情人謝偉死亡的時候,正在與朋友進行聚餐。”
“并且,我方當事人根本不知道其妻子顧喬,和其情人謝偉有着不正當的關系。”
“基于這一點來說,我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什麼會殺害其妻子顧喬和謝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