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第10頁)

  也就是說.…

  想要進行翻供,需要陳述一下翻供理由。

  “那麼,被告方當事人想要進行翻供的理由是什麼?有沒有具體的證明能夠來證實,孟子義先前的口供是不出于他本人的意願。”

  “有的審判長。”

  庭審到現在,時間不長,但是這個問題是最關鍵的問題。

  因為在一審的時候,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孟子義有罪。

  并且孟子義由于某種情況,進行了主動的認罪認罰,進行了口供上的認定。

  這也就導緻了在程序上面,看上去具有合法的程序。

  但實際上,在一開始程序就是不合法的。

  導緻了後面的程序可以按照一開始非法的程序進行走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在法院判決的時候,一定要強調程序的合法性!

  為什麼?

  因為程序不合法,就很有可能造成一些冤假錯案。

  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所以這個案子的問題還是在于一個方面,程序合不合法。

  讓孟子義開口認罪的程序合不合法!

  翻供的點也就是在這裡!

  緊接着,蘇白讓孟子義,露出身上的傷痕。

  繼續開口道:“審判長,我方當事人身上的這些傷痕都是在看守所内造成的。”

  “是由看守所内的其他犯人毆打造成的。”

  “并且根據我方當事人的陳述,其他犯人警告過我方當事人,如果我方當事人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那麼他們還會繼續來對我方當事人造成傷害。”

  “由此,我方當事人才忍不住被侵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基于這一點,我方申請法院方面能夠駁回本次庭審,并且将本案交由檢方繼續審理調查,找出真兇,能夠還我方當事人一個清白!”

  “我方當事人身上的傷痕,就是證明,就是證據。”

  “所以.…對于一審時我方陳述的口供以及其他事實予以否認。”

  翻供?

  關于蘇白的陳述,關東風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着,又看向被告方委托律師席位。

  “被告方委托當事人是基于以上的陳述,來進行翻供的嗎?”

  “是的,審判長,不僅僅是如此,還有其他證明。”

  “好了好了.…其他證明先不用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