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第2頁)

  在簡單的聊過這些家常,以及相關的生活情況後。

  蘇白步入了本次的主題,詢問周立關于本案的一些具體事項。

  例如說:周立當時為什麼要抱怨那一句,畢竟他知道城管人員可以對于自己的攤位産生巨大的影響。

  還要和城管人員發生巨大的争執,這顯然有些不理智。

  經過了解,和先前的情況進行對應。

  蘇白也知道了當時周立之所以會進行抱怨,并且和執法人員産生沖突,不怕事後的影響。

  是因為當時相關部門要求他們挪移攤位,可是挪移攤位需要一大筆的花銷。

  他可以拿出這筆錢,但是拿出這筆錢以後,家裡的生活就完全顧不上了。

  再有。

  其他的攤位沒有周立目前的這個攤位好,兩者之間的每月收益有着巨大的差别。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

  當時周立的孩子和父母生病,需要錢,周立拿不出來,正在着急上火,又碰到這種事情,所以心裡面特别的煩躁。

  于是就出現了後續的事情。

  .….

  在大緻的了解過後。

  蘇白點了點頭,表示對于整個案件,有了相對清晰的了解。

  等到離開看守所後。

  蘇白揉了揉眉心。

  一旁李雪珍開口:“蘇律師.…這個案子二審需要上訴北都高院.…”

  “北都這邊的監察審查部門我都已經摸熟了.…”

  “沒問題的!”

  蘇白:???

  望着李雪珍滿帶笑意的小臉,蘇白笑了笑:“嗯,不錯!”

  “不過其他的暫時先不用管,準備上訴二審吧。”

  北都作為一線城市,高級法院的行政級别高。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太多的司法問題。

  .….

  上訴二審,需要新的證據或者是新的認定條件。

  具體表現有,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符或者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結果,亦或者刑罰過重。

  關于周立這個案件,在證據的認定方面,事實依據充足,證據充足,基本上沒有新的證據需要進行補充的。

  所以需要從法律意義上面去針對于周立的錯誤,以及周立是不是應該判死刑,死刑是不是對于他是一種過于重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