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第10頁)

  他剛才的指責有問題嗎?沒問題!

  在蘇白的詢問下,胡軍開口回應:“組織人員的情況,在剛才檢方提交的相關證據中,質證環節中,被告方委托律師是不是沒有注意一個細節?”

  “檢方提出本次抗議的多人員團隊,進行尋釁滋事是由薛某,李某和張某三人組成的。”

  “通過這一點,完全可以看作薛某,李某和張某等人組織人員,進行尋釁滋事。”

  “對此判定,被告方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蘇白反駁:“可是審判長,關于多人員團隊進行尋釁滋事這方面的證據還沒有形成相關的證據鍊,這件事情的确是由薛某,李某張某三人召集來的。”

  “但是并沒有形成違法犯罪,為什麼要提出來是由薛某,李某,張某三人組成的尋釁滋事?”

  “組成團隊進行違法犯罪行為,是要有主觀的犯罪目的。”

  “他們的動機隻是想要一個說法,想要讨回自己應得的賠償。”

  “并沒有任何的犯罪動機!”

  “所以我不認同審判長的判決方式,和所依照的法律依據。”

  “我抗議!”

  “.….”

  審判台席位上,面對着蘇白的抗議,胡軍眉頭緊皺。

  緊接着狠狠的敲響法槌。

  “抗議無效!”

  “抗議無效是審判長你的權利,但是我抗議是我的權利,我不同意合議庭這樣的判定方式,我想請問一下合議庭的另外兩名成員,這其中的判定得到了你們兩個人的同意嗎?!”

  合議庭的另外兩名成員默不作聲,這時候,胡軍已經有些惱羞成怒。

  “被告方委托律師,現在還沒有到你進行陳述的時間,法庭上已經進行了相關性的判定。”

  “你可以在庭審後主張你的權利,但是現在是在庭審上,先前就已經對你進行了一次警告。”

  “不得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進行陳述和抗議。”

  “現在你違背了法庭的秩序。”

  “法警,将被告方委托律師請出法庭!”

  咚咚咚!

  法錘敲響,震耳欲聾。

  蘇白凝視着審判長席位:“今天就算是把我請出法庭,我仍然要進行抗議!”

  “這是屬于我的辯護權!”

  “并且我在行使辯護權的時候并沒有和審判長你的判決權進行沖突。”

  “我沒有幹擾庭審的秩序,憑什麼将我驅離出庭審現場?!”

  “我不接受将我驅逐出法庭的這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