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合議庭商讨室内。
本次庭審所涉及到的相關問題。
原本合議庭成員已經進行過相應的商讨了。
但是對于蘇白提出來的這一個觀點,加刑,頂格判。
倒是讓本次庭審的審判長覺得可行,并且詢問了另外兩名審判員的意見。
其中一名審判員開口:“根據金額來算,八年有期徒刑,其實是相當于較重的判決了。”
“畢竟,根據相關的刑事法律規定,200萬以下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胡軍,我覺得判八年已經可以。”
隻是這些觀點被另一個審判員反駁回去:“我覺得不行!”
“雖然說按照金額來說的話判八年有期徒刑可以了,但是胡軍做的事情的情節惡劣,影響力巨大。”
“一般的審判長就算是在庭審上,面對一些突發情況,也隻會在庭審下面判決書上寫着刑期,而不會在庭審場上直接怒怼其他委托律師。”
“将人逐出法庭。”
“這一次的輿論聲音不隻是網民的聲音,還有很多法圈中的律師,以及法院,檢察院的工作者發聲。”
“這些人在法圈對于法治的建設以及相關的了解情況都是很清楚的。”
“胡軍的行為完全是等同于破壞了庭審的規則和制度。”
“造成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對于法制的影響也是非常惡劣和巨大的。”
“這種行為情節特别惡劣,我認為頂格判決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審判長才沉默了數秒後,向中院的領導進行了請示。
在得到相應的答案後,深吸了口氣:“嗯,頂格判!”
.….
休庭結束。
庭審場上涉及到的相關人員,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台席位上,在确定了應當怎麼判決後。
審判長又讓胡軍陳述減刑的相關條件。
有沒有法律依據和相關的證據,或者是有什麼立功的表現。
這一次,胡軍沒有讓委托律師進行陳述,而是自己進行陳述。
“審判長,你作為審判長,也應該清楚尋釁滋事這個罪名所涉及到的問題,這個罪名可能在某些方面上不好進行把握。”
“我知道我的判決出現了錯誤,我認罪認罰。”
“希望審判長能夠對我進行從輕判決。”
在休庭的時間,胡軍想清楚了,這一次判決就是針對他來的,如果拒不認罪的話,可能會判的更重。
幹脆希望審判長能夠從同情心的心理進行出發,對他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