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審判長要給我一個判決我認罪的理由。”
“不能說當事人母親由于情感的因素指控我,就對我進行判決。”
“審判長,法律是講求事實的對吧?”
“我想要請審判長依據事實和證據對我進行判決!”
“.….”
吳昊坐在被告人席位上,言辭激烈的開口。
一副我沒有罪的堅定表情。
???
面對吳昊的陳述,蘇白在聽完後,眉頭微皺。
好家夥?!
疑罪從無都用上了?
他還是第一次見被告人主動要求審判長進行判決的!
按照現有的證據鍊來講,可以對于吳昊進行判決嗎?
可以!
但是這種判決屬于硬判,因為在本案當中。
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指向了吳昊具有犯罪的嫌疑。
可是缺少了關鍵的證據,那就是當事人的指控和口供。
這一點是強迫婦女案中,必不可少的條件。
或者是,有着詳細的視頻記錄,能夠證明吳昊是強迫的行為。
當然.…
在進行立案的時候,張燕的口供是指控吳昊,強迫了她。
但是口供并不代表實際的證據,不能在法院上進行采納。
這也是為什麼吳昊在庭審上能夠表現的這麼嚣張的原因。
吳昊認定了張燕去世沒有人指控他。
缺少了關鍵證據,就不能對他造成任何的判定!
說到底.…
吳昊能在庭審上表現的這麼厲害的原因,還是在于四年前執法部門立案拖延的情況。
當時所掌控的證據已經很完善了。
為什麼不進行公訴?
如果進行公訴,還會存在現在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