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第9頁)

  通過這一點.…

  檢方也了解到了,這個案子涉及到,利益交換的關鍵問題。

  并且這件事情是耿浩主動交代出來的。

  因為耿浩知道這個案子,自己遲早要被問責,主動交代和被動交代是兩個不一樣的處罰。

  涉及到了耿浩主動交代詳細的前因後果。

  那麼對于吳昊的定罪來講,是邁出了巨大的一步。

  先不說其他的。

  單純從證據上來講。

  這一證據可以認定為,直接證據或者是間接證據指控吳昊。

  當然了。

  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更加詳細的内容來進行确定。

  .…

  不過.…檢方的工作量又增加了不少。

  主要是涉及到了耿浩的相關罪名和相關問題。

  而耿浩在庭審結束後就有預感,自己可能會受到處罰。

  畢竟.…

  當初自己的确做錯了。

  所以,在面對檢方的詢問。

  耿浩沒有任何的隐瞞,該坦白事實坦白事實,該交代問題交代問題。

  畢竟.…

  他非常清楚自己做的事情的确是涉嫌到違法犯罪了。

  繼續狡辯或者是抗拒沒有任何的意義。

  同時。

  他也清楚自己的行為隻是構成了一個渎職罪中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如果.…進行抗拒,隻會讓自己的判決更接近于頂格判決。

  倒不如直接坦白,還能減免一些刑期。

  .….

  另外。

  由于當初是吳業,請自己的老朋友幫忙。

  所以吳業也涉及到了妨礙訴訟罪。

  被帶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