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串門去這去那很正常。”
“被殺的是我們村裡面的一個媳婦,我去她家,當時是還借的東西。”
“但是我去她家,是她當時已經被殺的好幾天前了。”
“後面那幾天她還在村裡面轉悠呢!”
“證人是我們村的,的确說過,我去過她家,可是我在庭審上也說了,我去她家是還東西。”
“誰知道查案子的那些人是咋查的!”
“非要說我去過他家,兇手就是我。”
“可是是我嗎?根本不是!”
從姜偉的表情中,可以看的出來姜偉并沒有說謊。
不過從卷宗記載的問題來看,卷宗裡面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說:姜偉一直強調自己沒有認罪,可是卷宗内,有着相關的認罪書。
附帶着姜偉的認罪簽字。
再有。
蘇白在詢問姜偉是否作出了有罪供訴,姜偉的回答是沒有。
可是在卷宗内。
卻有姜偉的有罪供訴。
這讓蘇白在一開始不禁懷疑,姜偉是否真的無罪。
不過..對于這兩個問題,姜偉都給出來了相應的回答:“蘇律師..”
“這個什麼認罪書,我是真的不清楚。”
“這個認罪書...”
“我隻記得當時他們讓我簽字,說簽完字有利于能夠幫助我免罪,然後我就簽了。”
“說實話,我都不知道簽的是什麼!”
“那你沒有注意認罪書上的内容是什麼嗎?你不認識字?”
蘇白開口詢問了一句。
“我認識字。”
“但是過去那麼多年了,我隻知道讓我簽了很多東西,有好多亂七八糟的。”
“不過我可以肯定我簽的這個東西上面肯定沒有認罪書!”
蘇白繼續開口:
“你的意思是在你不知道,或者是當時的執法人員沒有通知你的情況下。”
“你簽了認罪書或者是你的認罪書簽名是僞造的?”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