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第8頁)

  故意殺人是什麼?故意殺人是有着客觀事實存在的。

  故意殺人未遂?故意殺人未遂也是需要有客觀事實存在才能定義為未遂。

  沒有動手,那麼就沒有犯罪的行為。

  基于以上不存在着客觀的事實,那麼拿想要殺人的一方,是不是沒有辦法?

  并不是。

  這個時候完全可以利用犯罪預備,對于想要實施犯罪的一方進行立案定罪。

  這才是這個罪名的法律适用情景。

  所以一般不在特定的情況之下,本罪無論是從立案,提起公訴,還是到判決。

  都不容易推進和進行。

  “這個案子是和犯罪預備有關?”

  “對.…的确是和犯罪預備有關,并且根據我了解的情況和已經打完的一審。”

  “這個案子.…判決方式是以犯罪預備來進行的故意殺人判罰。”

  “判處了那名當事人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犯罪預備,判決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那在這個過程中.…具體的判罰證據是什麼?”

  羅大翔開口:“具體的判罰證據是,當事人的口供依據,我想弄死你。”

  “公訴人和合議庭認為,這句話具有潛在的威脅性,并且有主觀的殺人意願。”

  “所以以此作為判罰标準。”

  “我知道具體的場景也很重要.…判決書中的場景我看到過了,具體的場景是這樣.…”

  “.….”

  ???

  蘇白在聽完羅大翔的描述後,眉頭微皺。

  怎麼說呢.…

  按照羅大翔的描述,這個案子完全達不到犯罪預備的條件。

  那怎麼還會以故意殺人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在這個案子當中,描述的場景是——

  男女雙方,女方出軌,并且被男方發現。

  在這種情況下,男方脫口而出,以後一定弄死女方。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隻是脫口而出,并沒有付出實際的行動。

  女方報案。

  有了後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