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所涉及到的庭審官司,被告方相對來說比較多。
其中——
衛生,食品監督,工商和複議是屬于同一類。
隻需要判定其有沒有進行作為就可以。
而控告大發超市,這一個第三方,才是本案中所涉及到的關鍵點。
當然,這個關鍵點就是其他幾方,有沒有達到違法嫌疑的基礎。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首先進行投訴,要有投訴的理由。
而判定其他幾方是否不作為,則需要認定投訴是否真實。
案件的基本答辯點差不多已經定下。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接着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這一次被告方席位都帶有相關的律師,以及涉及到的相關人員。
說實話,這個案子,雖然涉及到的被告較多,但是案件條理卻不複雜。
審判台席位上,彭光亮看着審判台席位下的六方,整個人都有點麻了。
先前調解沒有調解完成,現在隻能通過庭審進行相關的判定。
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被告,還是很少見的!
整理好情緒,彭光亮看着訴訟材料,緩緩開口:
“本次庭審,由原告方控告被告方大發超市銷售過期食品導緻多名兒童食物中毒。”
“要求其給予賠償,并且做出公開道歉。”
“另外.…”
“對于衛生,工商,食品監察,複議部門等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是,認為以上部門,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大發超市進行處罰。”
“複議單位,沒有對于複議進行真實的調查情況。”
“基于以上,提起行政訴訟。”
“并且要求以上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對于大發超市進行相關的管理和處罰。”
“本次庭審由津市中級法院進行公開庭審處理。”
“現在請原告方對于上訴申請,進行相關陳述。”
“好的審判長。”
面對審判長讓原告方陳述,蘇白開口:
“審判長.…根據我方提供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被告方大發超市涉嫌出售過期食品。”
“大發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的這一行為已經違反了,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