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第2頁)

  這一次所涉及到的庭審官司,被告方相對來說比較多。

  其中——

  衛生,食品監督,工商和複議是屬于同一類。

  隻需要判定其有沒有進行作為就可以。

  而控告大發超市,這一個第三方,才是本案中所涉及到的關鍵點。

  當然,這個關鍵點就是其他幾方,有沒有達到違法嫌疑的基礎。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首先進行投訴,要有投訴的理由。

  而判定其他幾方是否不作為,則需要認定投訴是否真實。

  案件的基本答辯點差不多已經定下。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接着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這一次被告方席位都帶有相關的律師,以及涉及到的相關人員。

  說實話,這個案子,雖然涉及到的被告較多,但是案件條理卻不複雜。

  審判台席位上,彭光亮看着審判台席位下的六方,整個人都有點麻了。

  先前調解沒有調解完成,現在隻能通過庭審進行相關的判定。

  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被告,還是很少見的!

  整理好情緒,彭光亮看着訴訟材料,緩緩開口:

  “本次庭審,由原告方控告被告方大發超市銷售過期食品導緻多名兒童食物中毒。”

  “要求其給予賠償,并且做出公開道歉。”

  “另外.…”

  “對于衛生,工商,食品監察,複議部門等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是,認為以上部門,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大發超市進行處罰。”

  “複議單位,沒有對于複議進行真實的調查情況。”

  “基于以上,提起行政訴訟。”

  “并且要求以上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對于大發超市進行相關的管理和處罰。”

  “本次庭審由津市中級法院進行公開庭審處理。”

  “現在請原告方對于上訴申請,進行相關陳述。”

  “好的審判長。”

  面對審判長讓原告方陳述,蘇白開口:

  “審判長.…根據我方提供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被告方大發超市涉嫌出售過期食品。”

  “大發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的這一行為已經違反了,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