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第7頁)

  “聽話。”

  面對張翠麗的安慰,吳豔哭着點了點頭。

  緊接着,被執法人員帶走調查。

  并且,檢方對于該案件的流程也加快了進展。

  在核實完相關的證據情況後,向法院方面提交了公訴請求。

  法院方面核定事實後,決定對于本案進行開庭審判。

  并且将開庭時間以及相關日期通知到了各方。

  望着通知的開庭時間,蘇白揉揉眉心,輕呼口氣。

  這場庭審能夠進行到這一步,還真是不容易!

  一旁,李雪珍從側面看着蘇白的臉,臉上不自覺的揚起滿足的笑容。

  呼.…

  長呼口氣,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眼裡有光。

  心中默念:送進去!

  .….

  PS:求求月票~

第354章

判定結果,判定被告人犯罪事實成立!

  這一次直接反向控告吳豔等人誣告,立案事實充足。

  從立案到提起公訴的時間都非常的快,直接進入到了開庭階段。

  在本次庭審當中,是以吳豔等人的誣告誣陷罪提起的公訴。

  根據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

  捏造事實,僞造證據誣告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責任追究,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關于本罪名還有一點,特别的情況說明。

  誣告誣陷,需要确定其主觀性。

  如果不是故意或有意誣陷,而是無故意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

  并不适用于本罪。

  說到這裡就要明白什麼叫做錯告。

  根據最高檢進行的指導與适用——誣告與錯告兩者之間的主觀性不同。

  後者屬于主觀上不是故意的。

  而前者則屬于故意陷害他人,想要讓對方遭受刑事責任處罰。

  從證據上來看,現在蘇白掌握的證據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