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證據充足,再加上有着充足的客觀事實。
一審的判決結果是直接判定了吳豔,何娟和李冰三人,存在着誣告誣陷,導緻他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誣告誣陷罪成立。
但是由于三人未滿18周歲,已滿16周歲,應負有刑事責任,但可減緩刑事責任。
最後在刑期上有所減免。
作為本次誣告的主要人員,吳豔判決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何娟和李冰兩人,分别判決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雖然說都判的是緩刑,可是作為未成年人,尤其是三名高中生。
對其的影響力巨大。
在判決結果宣布的那一刻,張翠麗坐在聽證席位上,當時就忍不住了大吼了一聲:
“這個判決結果肯定有問題!”
“我女兒根本就沒有故意誣告!”
“這判決判的是怎麼回事.…?”
面對判決結果,張翠麗氣憤不已,臉上的肉都在不停的抖動。
雖然說張小軍已經提前和她打過招呼,說這次判決有可能會判吳豔有罪。
可是她的專注點隻在于有可能。
等到真正聽到判決結果的時候,還是控制不住。
為什麼.?
試想一下,原本嚣張慣了,可是現在卻被其他人打臉。
甚至讓自己最心疼的女兒判有罪,以後的前途都毀了。
張翠麗怎麼可能忍受得了?
一旁,在面對判決結果,吳豔和何娟,李冰三人,也哭的梨花帶雨。
見到這一幕,張翠麗更是心疼的不行.…
一旁的張小軍急忙拉住張翠麗,低聲開口:
“姐.…好了,這是在庭審場上,不是在家裡面。”
“判決幾個月的緩刑已經很不錯了.…”
張翠麗稍稍冷靜了一下,然後開口,略帶質問:“判決緩刑已經很不錯了?”
“那可是你外甥女!”
“現在被判了一個緩刑,背上了案底,那以後怎麼辦?”
張小軍知道現在什麼也不好說,幹脆什麼也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