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這麼理解嗎?”
“可以這麼理解。”
張曼點頭:“我家林勇做代購做将近兩年的時間,這兩年時間我們家都沒有靠這個賺過錢。”
“是真的一分錢都沒有賺過。”
“我以前也問過林勇,為什麼不把價格賣的高一點。”
“就算是賺點辛苦費也行。”
“因為有些時候,林勇不需要出國,也不需要刻意去買藥,還是為了病友出去購買藥品。”
“我總是不理解,所以就想讓他拿點辛苦費。”
“可是林勇說,有錢的都去吃正版藥了,沒錢的才過來買這些盜版藥,這些病友買盜版藥本身都困難。”
“賺這些錢他在良心上過不去.…”
“再說。”
“我們家經濟條件雖然不是特别好,但是也能過得去,也沒打算利用這個來掙錢。”
“嗯.…”
面對張曼的回答,蘇白點頭表示已經了解。
這個案子,他已經反複的看過卷宗,了解完了相關的情況。
說實話.…
先不管如何定罪。
隻從一審中提起的公訴罪名來看。
對于林勇的判決過重。
這是蘇白的第一想法。
因為從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看,隻要售賣假藥,不影響購買假藥人員的身體健康。
那麼隻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勇被判四年有期徒刑,顯然是刑期過重。
不過這一點在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有具體的表。
但是這種具體的表現蘇白并不是很認同。
目前來看,根據一審卷宗和張曼的口述情況。
張曼的口述和一審卷宗中的相關判定進行了一一的印證,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出入。
這個案子張曼也已經簽訂了家屬委托協議。
那麼.…
剩下的就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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