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白輕呼口氣,等待着工作人員将他們帶入庭審場中。
沒過幾分鐘時間。
工作人員就出現在等候室外:“你好,現已準備進行庭審。”
“還請跟我一起到庭審場上。”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帶着李雪珍來到了庭審場。
等到全部人員入場。
書記員宣布完相關法律法規,合議庭入場。
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來到審判台席位上。
這一次的庭審,對于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來說,有着巨大的壓力。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本案涉及的是國内頂尖大學内的學生投毒。
影響力非常大。
如果判決不好,那麼輿論的聲音将會很大。
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說,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都有着不小的壓力。
孫正平作為本次的審判長,在落座以後,敲響法錘:
“本次庭審由北都中級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庭審案由:”
“由檢方對于北都大學投毒一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黃雪梅提起公訴。”
“下面請檢方進行陳述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以及相關的刑期推薦。”
“好的審判長。”
這一次的檢方公訴人陳樂,面對審判長的詢問,點了點頭開口進行陳述。
“檢方對于犯罪嫌疑人黃雪梅的控告陳述如下:”
“根據檢方的調查以及走訪,和證據的鎖定,已經确定黃雪梅是本案中的唯一嫌疑人。”
“依照黃雪梅和朱芸所在的五号樓304宿舍,另外兩名舍友的口供。”
“表示黃雪梅和朱芸兩個人有着深刻的矛盾。”
“在案發前,黃雪梅甚至表示過有想要殺死朱芸的想法。”
“并且通過調查,确定了朱芸是由于服用了劇毒化學品。”
“而在此過程中,黃雪梅所參加的化學實驗室内,缺少了重要的劇毒化學品。”
“劇毒化學品去了哪裡?”
“根據化學實驗室内的監控表明,這些化學品被黃雪梅帶離了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