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真的沒有想到會讓朱芸遭受到這麼大的傷害。”
“如果我知道的話,那麼我肯定不會開這個玩笑。”
“具體經過呢,能夠說說嗎?”
“可以。”
對于審判長的再次提問,黃雪梅格外配合,将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具體的就是如何将化學品帶出實驗室,并且如何進行的投毒,怎麼把剩餘的毒品隐藏在校園的角落。
再有就是每個過程的心理過程和主觀行為。
在進行判罰時,主要的依據就是行為本身在客觀情況下造成的危害以及行為本身的定罪和主觀。
顯然。
黃雪梅也清楚這個道理,所以在對自己的主觀進行陳述的時候。
一個勁的表明自己原本的想法是,當初隻是以開玩笑的形式進行的投毒,沒有想過會對朱芸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說實話.…
這種表述就相當于,我拿刀捅了他一刀,但是我沒有想到他的身體這麼脆弱,被我捅一刀就死了的情況,
在主觀方面的判定需要依照的是具體的行為行徑。
你說你開玩笑,可是你開玩笑就是以投毒的形式進行開玩笑嗎?
顯然,這個玩笑是不是太大了,是不是不符合朋友之間的玩笑?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采納你陳述的這個開玩笑的情況嗎?
一般不會。
黃雪梅投毒的整個行為,從實驗室竊取劇毒化學品到進行投毒,還有拒不認罪,并且抛埋證物。
這一系列的事實,都不是一句簡單的,我不是故意的,我是開玩笑的所能掩蓋的。
依照事實的情況是什麼?
依照事實的情況這應該會被判定為有預謀的故意投毒殺人案!
應當給予判決死刑!
.….
審判台席位上,孫正平讓黃雪梅陳述完相關的主觀以及事實經過後,緩緩開口:
“對于相關的事實黃雪梅已經經過了詳細的陳述。”
“對于黃雪梅所陳述的經過,檢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師有什麼需要進行補充陳述的嗎?”
“或者說有沒有什麼異議?”
陳樂和蘇白,在剛才黃雪梅所交代的犯罪經過中。
都能夠明顯的看出來,黃雪梅是想要表現出自己的主觀,非故意,非謀定。
從而減輕自己的刑事責任,判一個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