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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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情節不嚴重?已經屬于惡劣了!還不嚴重?重判!

  刑期問題是根據所涉及到的罪名,而進行判定的一個期限。

  像王芳在這個案件當中,具體的刑期是看情節是否嚴重。

  是否有自首情節。

  是否态度端正,認罪認罰。

  這些都是關于刑期判定的一個條件,當然也有其他的減刑條件。

  不過具體的,都是由法院決定是否進行采納。

  當然現在已經判定了王芳的渎職犯罪事實成立。

  因為個人渎職原因造成了他人超過20年的刑罰刑期,死緩。

  已經涉及到了造成了情節嚴重的後果。

  這已經成為了既定的事實。

  現在對于刑期的判罰,主要看王芳那邊對于罪名,對于減刑有沒有提出不同的看法。

  或者是願不願意認罪認罰,如實交代所有事實經過。

  審判台席位上。

  李清遠目光掃過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

  “目前針對王芳的判定渎職,沒有太大異議。”

  “現在針對情節問題,王芳是否認罪認罰?”

  “或者,對于認定情節嚴重,被告人及被告人委托律師有沒有什麼其他要進行闡述的?”

  對于這個問題,張亮心裡長呼口氣。

  現在已經判定了有罪的事實,那麼就需要做減刑的答辯。

  可是做減刑的答辯,王芳就需要認罪認罰。

  因為不進行認罪認罰,隻會依照着刑法中的拒不認罪進行判決,這種判決的刑期是相對來說比較高的,

  按照王芳現有的态度,認罪認罰基本上是不太現實。

  所以,張亮提出來了,想要與被告人進行溝通的要求。

  這一點也得到了審判長的同意。

  進入休庭。

  讓張亮和王芳在單獨的室内進行溝通。

  在溝通時,王芳單獨面對着張亮,聲音中透滿了不悅,直接質問:

  “張律師,你先前不是跟我說控告我做無罪辯護,有很大幾率能夠辯護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