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第6頁)

  蘇白的陳述,振人發聩。

  審判台上,各方都保持着沉默和寂靜。

  片刻後。

  李清遠才緩緩敲響法槌開口:“控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合議庭已經聽取。”

  然後又扭頭看了另外兩名審判員,見到王水和老馮,都微微點頭後,李清遠站起身。

  “各方法庭陳述完畢,現宣布判決結果!”

  全體起立,目光都集中在了李清遠身上。

  李清遠開始宣讀判決書:“本案案由,對王芳涉及到23年前的一樁冤案是否渎職提起公訴。”

  “由本院北都中院進行審理。”

  “現判決結果如下:”

  “根據證人證言,客觀事實,經法院審查認定,王芳觸犯刑法規定,犯渎職罪。”

  “并且主觀故意,在明知入室搶劫殺人,可能會判定徐興旺死刑,依舊利用職務權利,将其定罪。”

  “基于以上。”

  “法院認為王芳涉及到情節嚴重。”

  “判決王芳四年有期徒刑!”

  “并對于徐興旺進行公開道歉.…”

  “.….”

  關于後續,李清遠還陳述了多條辦法規定。

  但是控告人席位上的徐興旺,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了。

  兩眼通紅,望着審判台席位。

  二十三年!

  他被關了二十三年的監禁,在當初判決的時候,他一直在回想他做錯過什麼沒有。

  這二十三年當中,他一直希望着當年用非法程序判自己有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現在,他終于等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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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

上訴?檢方:新的犯罪事實,加重刑期判罰!

  在王芳聽到自己被判決四年有期徒刑,而且還有多條判定要求。

  整個人都顯得有些接受不了。

  與徐興旺的表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