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第5頁)

  “無論是過程還是結果,都非常的惡劣。”

  “對于本案中所涉及到的犯罪人員,檢方提議被告人員全部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判決死刑!”

  檢方陳述的内容簡短。

  但是已經具體的将被告人的罪名,還有刑期都清楚的表明出來了。

  那就是在這個案子中,檢方認為,無論是主犯還是從犯,都要判決死刑!

  因為所涉及到的情景特别惡劣,所以都判死刑,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從這一點上來看,主犯和從犯似乎沒有什麼區别。

  但是在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的吳振,卻不同意主犯和從犯之間的認定。

  在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委托律師有無其他異議。

  另外三名委托援助律師,就各自所委托代理訴訟人的行為做了一定的闡述。

  基于法律,基于證據,都表明了對于檢方推薦的刑期沒有什麼太大異議。

  但是王文遠的委托律師吳振不一樣。

  在這場案件中,他的作用就是要讓王文遠判的輕一點,至少判定一個死緩。

  所以在這個案子中,他必須要強調這個案子的罪行是重罪,但是不能那麼重。

  再有一點就是王文遠不能作為主犯進行判決。

  基于王文遠自首的情節,再加上隻作為從犯的情節,能夠判定一個死緩。

  這樣的話,那麼在這個案子中,他就算達到了王河的委托訴求。

  不過.…根據剛才的案件整理情況,這個案子判決王文遠死緩的難度很大。

  但并不是沒有任何的機會。

  想到這裡,吳振提出了異議:

  “審判長,我方對于主從犯之間的認定有異議。”

  “在這個案件當中,王文遠的确是提出去尋找刺激的主要人員。”

  “從這一點上可以看作認定為主犯。”

  “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王文遠在一開始的時候并沒有想要殺人的打算。”

  “提出殺人滅口的是誰?”

  “并且實施強迫的是誰?”

  “這兩個最關鍵的問題上都是張大力主動提出來的。”

  “王文遠并沒有指使張大力做出犯罪行為。”

  “張大力做出了這種犯罪行為,那麼在這一點上來看,張大力才是屬于主犯的人員。”

  “.….”

  吳振提出的觀點,說白了,就是讓張大力來背這個主犯的鍋。